王想流下了热泪,他真的很悲伤,在他眼里,战士们就是他的兄弟,可今天却有这么多的兄弟失去生命。     为了他的事业。     他没有忍住悲痛,就当着所有人的人面前,他一句话也不说,任凭两行热泪滑落。     每个人都被震撼。     可是真情岂不是最能动人?     就在这一刻。     曾布知道自己愿意为了王想的事业奉献自己的生命,就为了他这两行热泪,坚强的热血男儿往往更重情意。     赵普已不是一个文弱的书生了,几个月的军旅生活,已使他拿起了长剑,他平常以为自己是一个坚强的人,可是面对着这一切,他的心也已软了,他第一个哭了出来,放声地痛苦。     随后就是几千人的哭声。     传遍四野。     田甜也听到了哭声,尽管她没有走近他们,但这震天的哭声也让她感到了震撼。     原来世上还有这么悲壮的哭声。     曾布用衣袖抹了抹眼泪,“王将军,我------”     王想昂起了头,一摆手,“不必多说,兄弟,欢迎你的加入。”他充满了真诚。    “兄弟!”曾布有着激动,多么让他为之感动的一个词。    “我们同是兄弟,兄弟们,今晚就是我们生与死的一搏,愿意一搏的与我一起出战!”     王想的长刀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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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迎风雪    小关喝了整整一壶酒,他觉得心理好暖和,“再来一壶酒!”    屋外风雪依旧,帘子一挑,一个大汉走了进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我要喝酒,我是大侠陆晴天!”    小关楞住了,沾满雪花的脸上,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他果真是大侠陆晴天!    小关手轻轻一推,酒壶已飞了出去,“陆大侠请。”    陆晴天大笑,“好,谢了!”不知为什么酒已似箭一般射出,射入他张大的嘴里。“好酒!”    眨眼间,酒已喝完。    小关醉眼朦胧,“陆大侠,不知这风雪之夜你到哪里?”   “我去杀人。”陆晴天很平静。    小关的心里忽然感到了由衷的钦佩,风雪之夜,大侠不辞辛苦,所杀的一定是穷凶极恶之人,为民造福,岂不是很伟大?他投向陆晴天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敬,诚恳的说道:“陆大侠,我真想做一个似你这样的人。”    陆晴天应了一声,“你使剑?”   “是,我从小就使剑。”    陆晴天的眼里忽然有了一丝的不悦,“我也使剑。”    小关什么也没有感觉到,有些兴奋地说道:“我知道,陆大侠,我始终以为您剑法天下第一,我想------”    话说一半,陆晴天的脸上已有了得意之色。   “我想也做一个侠士,今天我在并州杀死了五个为祸武林,欺压百姓的人,看着百姓开心的样子,我就很激动,我想陆大侠您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吧?”小关的脸上充满了渴望,他从心里希望得到一点鼓励。    陆晴天笑了,哈哈大笑,“我年轻时哪有你这么傻,有时间应该苦练武功,去找高手挑战。”    小关呆住了,他的眼神里有不信与迷茫。   “再来一壶酒!”陆晴天大喊,“要杀区野鹤可要多喝点酒,以壮声色。”    小关一下子跳了起来,“区野鹤!你为什么要杀他?他可是百姓人人称颂的好官,当年若不是他抵挡匈奴的侵袭,------陆大侠!你不能这样!”    “你很有正义感?哈哈,今天的时代还有你这样的傻瓜,谁让区野鹤是个使剑的高手,居然有人说他的剑法超过我,所以他要死,我是大侠陆晴天!”     依旧威武的身躯,英武的脸,依旧是能震撼人心的话语,可是小关忽然觉得这一切仿佛都是假的。     陆晴天站了起来,大笑,“我要走了,去杀区野鹤,我是大侠陆晴天,谁敢阻挡!”     小关猛然也站了起来,“等一等,我向你挑战!”     瞬间,小关觉得自己瘦弱的身躯变得坚强起来,声音也变得浑厚,胸中仿佛就要燃烧起来。     缓缓的转过身来,陆晴天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与不信,“你向我挑战?”    “是,我向你挑战!我是小关,关平!一个无名的剑手,关平向你挑战!”     掀开帘子。      风雪打在了身上,脸上,陆晴天猛然觉得一阵寒意,一阵从未有过的寒意。     步伐很稳,风雪烧得脸庞很烫,整个人仿佛已要燃烧,小关扶剑的手已有了一些颤抖,迈开大步。     十丈之远,漫天风雪中,两个人一动也不动。     猛然,风雪更大,刹那间,两道白光闪过,迎着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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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济。     战斗仍在继续。     曹仁的三万精锐拥有良好的纪律,尽管他惊诧于这突然成名的王想的军队坚强的战斗能力,和无畏的勇敢,但这个时候他没有一点的慌张,他是一名出色的将军,心中却钦佩起丞相的先见之名,曹操为他送行时对他说:“我给你三万人,不要对敌人有丝毫的轻视,王想能迅速崛起一定有他的道理。”     曹仁不想与王想单挑,他现在已经很珍惜自己的生命,今日的天下已经成为曹家的天下,他手中的长枪仍有当年之勇,却已不需要长枪出击,他有人数六倍于王想的兵力。     血仍未冷。     王想的左肩中了一箭,他却没有感觉,他的兵器已换成了一柄长刀,更有威势,他仍要战斗,他不能倒下!     就在此时,曾布与田甜来到了战场。     只一眼,曾布就已经看到了王想。     英雄总是那么醒目!     所以英雄充满感召力,战士们才没有恐惧。     曾布没有丝毫的犹豫,打马飞奔,杀向曹军。     田甜没有移动,她第一次被战争震动,血在飞扬,她不想让曹仁看到自己。     曾布的剑网似梦。     天佑王想。     就在此时,风起雨落,雷电交加,风势很大,雨似飞箭,恰好风势是冲向了曹军,王想不由精神大振,“战斗只有胜利!”     曹仁此时只有选择收兵,他的部队尚未散乱,此时收兵,仍是对峙,他不怕王想玩出什么花样。    “就让王想小儿多活一天!”     这一战,王想损失了一千名战士,敌军损失达两千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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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晦迹卧山林三顾那逢圣主寻鱼到南阳方得水龙飞天汉便为霖托孤既尽殷勤礼报国还倾忠义心前后出师遗表在令人一览泪沾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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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明长出了一口气,“好壮志,联合之事我看却是可行,不过皇叔仁义传遍天下,今将军起兵夺地于刘表,恐怕皇叔会有所顾虑。”     李昌道:“那就全仗孔明美言了。”     王想坐了下来,脸色也已平和,“孔明先生,我初见你便知你之高才可与日月争辉,你的舞台将会广阔无边。”     孔明笑了,“今日之天下正是我等一展才能的舞台,汉之天下,已历经四百年,虽然北人力强,但天下谁属,很难预料。”     孔明端起了茶杯,喝了口茶,“人生苦短,王将军,你实在让我很感钦佩,已你的身体,练成武功,又有争雄之心,实非常人可及。”     王想道:“如果我不努力,恐怕我的生命将是灰暗的一瞬,没有任何的光彩,没有任何的回味,我希望我可以------”     李昌被感动了。    “我希望我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带着相信我支持我的人们获得成功,有想拥有的一切。”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     刘备端正地坐着,凝视着对面的孔明。     他听完孔明说王想欲来联合之后,心里有一丝不悦。王想,这个家伙想和自己联合,却先去找了孔明。     天下之大,均知自己眼下全靠孔明。     自己仿佛只有仁义之名。     可是自己只有守着这仁义之名,因为其他的自己又还有些什么呢?     孔明自己去请了三次,自己本来并没有对这个年轻人有太大的希望,只是因为元直的一力推荐,可是事实证明孔明之才天下第一。     于是自己又有了一点雄心,争雄天下正是每个男儿的壮志。自己空顶着一副汉室皇叔的名头,可这个时代,实力才最靠得住。     孔明的口气似乎是赞成联合,刘备也知道如若联合对于自己的生存有好处,可是他在内心深处仍有一丝抗拒。    “军师,王想虽有一定兵力,可其成军以来又与黄巾匪众有何不同,如若我与他联合,恐要失去仁义之名。”     孔明的眼眯成了一条缝,他知道刘备最后一定会同意联合的。“主公,夫天下之大,曹贼已据大半,主公仁义之名虽传遍天下,可若连立脚之地再失去,天下又哪有我等容身之处。”     刘备的脸色也显出黯然,“军师所言确让备难过,汉室江山何日才德复兴,唉。”    “主公,就算短暂失去仁义之名 ,可为我军生存增添一点机会,我们也应该联合他们。再说凡抗汉贼者均为正义之师,王想也没什么的。”     刘备终于点了点头,“就依军师吧。”     孔明道:“主公,我们恐怕要离开新野了。”    “我知道,军师,我想直奔江夏,会合刘琦之军。”    “主公高见,但我以为我们还需要再做最后的一次努力,取得荆州,若可成功,那是天之幸呀。”     刘备点头,“好,刘琮不义,我也不算负了景升。”    “我们还需在这里阻击一下曹军先锋,我要在这里再放上一把火,烧掉曹军的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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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一试吧。”     真的没想到。     也许这乱世之中想建功立业出世之人特别的多,不过十天的功夫,就有本县及邻近州县共有五十八人前来报名。     王想真的很高兴。     他来者不拒,全部留了下来。     在这些人中,王想特别欣赏的有三个人,那就是来自江夏的陈哲陈万云先生,来自本县的赵普赵宗元先生还有就是来自隆中的李昌李复元先生。     他们全是年轻人,全都有雄心壮志。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才华,都有他们自己的见解。     陈哲显得很文弱,很高却很瘦,白衣飘飘颇有一些仙风道骨之感。他环顾众位谋士说道:“如今天下群雄并起的年代就将过去,曹操在北方已初定,王将军今日起兵招揽贤才,我等皆是不甘寂寞之人,怀出世之意,我看将军若想有作为只有趁曹军尚未南下之时,攻取荆州,决不能困守这小城。”     他拿出地图,“众位先生,将军目下兵不过数百,我看可先从樊城入手,袭取樊城,我料凭将军之战斗力足以成功,到那时军威大振,兵力当可大增。”     他望向王想,“王将军,你看如何?”     王想一拱手,“先生高见,待我们大家一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之后我们大家再一起商量,到那时选出一个最好的方案,先生你看如何?”    “那好。”陈哲坐了下来。     李昌已长身而起,“万云先生的计划虽然不错,但樊城离新野很近,皇叔刘备就驻新野,到时我们不得不面对刘备,必败无疑!”     一片哗然。     陈哲怒道:“复元先生如此看重刘备,为何还来到这里,你到新野岂不是更近!”     赵普大声道:“大家不要太过激动,我看我们确不宜和刘备正面交锋,此人乃当世之英雄,手下又有关羽,张飞,赵云等将------”     陈哲哈哈大笑,“那我们还干个什么劲,没有成功的希望!”     众人之中最老的郭仪也长身而起:“诸位,大家平心静气的商量不好吗?”     李昌把目光转向了王想,“王将军,我并无不敬之意,以将军目前部下之军力,实在是还不能成就大事!还需积累实力才是上上之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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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     王想的军队人数已经达到了五千之众。     拥有强大的凝聚力的军队。     王想这个名字突然之间变得非常响亮,他就是英雄的代名词。     每一名谋士,甚至每一名战士都满怀着希望,成功的希望。     王想率军顺利的又攻取了广济县。     在广济,他们住了下来。     不是因为这里的风光太美妙,而是因为他们听说刘表死了。     而曹操的大军已经南下。     他们该何去何从。     王想召开了他的核心会议。     有何可,赵普,李昌,陈哲四人参加。     王想知道在曹军的面前,自己的这点班底很容易就灰飞烟灭。     每个人的脸色都很严峻。    “众位,曹操率军二十余万人南下,我军现在该当如何?”     赵普咳了一声,“此时我军尚很弱小,与敌人毫无可比之处,我看惟有先在广济屯兵,操练士兵,继续扩充实力,待观荆曹两军战斗情况再做打算。在此时,我想荆州诸军也不会来攻击我军的。”     陈哲道:“可是荆州之军又岂是曹操之敌!”     李昌点头,“不错,刘表一死,刘琮受蔡瑁操纵,更加不堪一击,我看我军当前应该及早打算。当前我们要么降曹,要么联合各方抗曹!而我等之理想是与天下英雄争雄,降曹决不可能,那只有联合各方一条路了,刘备在新野想必比我们更急,我们可与他们联系。”     最后,终于有了决定,王想笑道:“这次我终于可以见到大名鼎鼎的卧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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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想此时却和他的谋士们,为了今后的出路在探讨。     因为兵士达万人,而这广济虽是大县,也不过一万余户,四万余人而已,虽有从江陵移过来的钱粮,仍渐感不足以支持全军。     李昌说道:“我看我军不如离开广济,赶到赤壁,参与刘孙两家,与之联兵,与曹军决战!”     众皆愕然。      “众位,只有在战斗中我军才能成长,只有击败曹操,才会重有乱世!”     陈哲略一思忖,击掌叫好道:“好!没想到复元兄也有如此的勇气,我都没敢有这么大胆的想法!”     众人尽被感染,均又有了意气风发的感觉,毕竟在每个人心中胜利似乎已成必然。     杨仪却在群情激荡之时笑了出来。       他笑得好奇怪,带了一点点讥诮的意味。       王想对这个人并没有多少印象,这是个年轻的文人。     杨仪知道自己已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王想将目光投向了他,白面书生的他让人对他少了一份信任,“请问先生有何高见?”     赵普皱眉道:“杨仪,你何故发笑?”    “我笑是因为如果若复元先生之言,则主公大业必不可成,而我等之功业又怎能得成!”     众人皆惊。     “我请问若我等加入,又对战事有多少影响呢?退一步说,就算我们参加大战侥幸击败曹操,胜利的果实我们又能抢到多少,主公前次一时的冲动已使我们成了叛逆的代表------”     李昌哼了一声,“是么,那依先生之见?”    “另外开辟我们的天地!”       杨仪很激动。     “我从小就随父辈游历天下,三年前,我也曾游历西域,大汉之皇权在那里已不存在了。”     杨仪振奋道:“这就是我们的机会!到那里寻找我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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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巾之梦     我现在终于有钱了,但我不得不改换我的名字,至于我的真名我再也不会提起,也许只有在梦里我才会说出来吧。     不久之前,我还充满梦想,我参加了轰轰烈烈的黄巾起义,尽管我原本不是很穷的人,但我是一个时刻都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我可不愿庸庸碌碌一辈子。所以当我的同乡张角开始传道的时候,我就洞察了这是我飞黄腾达的机会,我适时的拿出所有的钱财购买了一批黄布。     我对他说道:“听说光武帝时有一支横扫天下的义军叫做赤眉军,我们要比他们先进一点吗,干脆每人头上包一块黄布。”我的无私精神让张角深表感动,他拉住我的手,“我不会忘记你的。”     终于起事了,黄巾仿佛在一眨眼之间就遍布天下,我凭着与张角的良好关系我得以执掌钱粮,虽然显得地位不太高,但能捞得着实惠,我尽量的不抛头露面,就算出去我也要化一点点的妆,反正我当时只是在想还是安全第一,万一失败了,也有退路。     后来,原本腐朽的朝廷开始招募英雄,英雄们都出现了,一个,两个,三个------而且大多出身高贵,他们一旦出现总是一呼百应,我才知道原来出身也是这么重要,就算是我们自己的战士,恐怕心中对他们也存着一分敬畏。     我开始慢慢的淡出组织------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     我们伟大的黄巾起义也失败了,失败的好迅速,我也成了帝国有名的巨商,我认了一对孤苦的兄妹为自己的弟妹,他们现在一个叫糜芳,一个叫------对了女孩的闺名不能告诉大家,至于我叫糜竺。     最近我认识了皇叔刘备玄德公,他也是那场战争中崛起的英雄之一,我觉得他真的有帝王之像,所以我决定赞助他,同时还想与他作亲戚,让他做我的妹夫,哈哈。     有一件事,我一直很疑惑,就是玄德公到底是不是真的皇亲,他今天终于告诉我,“我当然是了,我不是皇亲干吗要去打黄巾,------”他醉了。     其实我也醉了,我突然好象告诉谁,黄巾的伟大,因为是我提出黄巾的概念,我不想只有黄巾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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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皇帝     我此时应该如何?     我身为大魏禁卫军的战士,我的职责就是保护大魏皇帝,现在理应是我出手的时刻。     那名不知名的将军已从贾充身后冲出,冲向了皇帝。     我知道此时并不是建功立业的机会,谁都知道现今皇帝只是傀儡而已,连皇帝自己都说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虽然皇帝很年轻,但我却从心底里对他有一股敬佩,谁能有他如此勇气?     我是不多的追随他出宫的士兵,其余的人都是一些毫无战斗能力的内侍罢了。     但此时我忽然有了一丝恐惧,我想我不会是他的对手,即使上去也不过是送死罢了,我想给自己找个借口。     皇帝似乎处于极度亢奋状态,挥舞着手中长剑,越来越近------     我再也不急多想,我冲了上去,我不为天下闻名,我只为尽一名大魏禁卫军的职责而已。     保护皇帝------     我倒下之后,也听到了皇帝的惨呼,看来就算到了阴间我还要继续我禁卫军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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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谋士     我曾经有机会成为一名搅动天下的谋士,可惜我失败了。     当听说司马氏夺权成功的时候,我注意到驸马大人也有一丝兴奋,他的风度翩翩,他是武侯之子,可他却没有权力。     当听说他的亲戚们在吴魏先后被诛的消息之后,他嘟囔了一句,“为什么我们诸葛家不能成功!”     我知道我有了机会,我想出人头地,想名动天下。     终于有一天,我没有喊他叫驸马,“诸葛先生。”     他有些惊诧。    “我听说当年武侯出世之时就是被人如此称呼的,现在朝政腐败,当年刘备死时就有明言,刘禅废立皆由武侯做主,今日您年少有为,却空为驸马,大志难舒,国家有道者得。”     他的眼光闪亮,虽然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已动心,他的手已握成拳。    “大将军姜维初掌兵权,只需修书一封,定可站在您的一边,到时起府中甲士突袭皇宫,谁敢拦您去路,天下百姓自然是拥护您武侯的后代。”    “真能成功,但若事败------”他忽然有了一丝犹豫。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为成大事岂能不冒一点风险。”     他叹了一口气,“让我想想。”     我知道他没有勇气,因为以后的几日,他看见我都刻意的躲开。     我于是离开了他的身边,我想也许他造反没勇气,却有勇气杀我灭口。     我云游天下,到了武侯的家乡,大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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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却更充满了血腥。     这是一场比白天还要惨烈的大战!     王想永远是身先士卒,他已记不起自己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     杀!杀!杀!     随他出战的三千将士也无比的英勇,这次突袭是成功的,就算是曹仁这样的杰出将领也无法在大雨中在黑暗里与他们抗衡,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怀着必死之心。     三千人一律是长刀,即使在夜里,仍有闪亮的刀光。     曾布也换成了长刀,他紧紧地跟随在王想的身后,他在激发自己的每一份战斗力,为了胜利。     就在这不断的前进的战士的脚下,倒下一片又一片的曹军。     江河死在了乱军之中。     王想看到了他倒下,他心中只有悲鸣,他猛然长啸,“无敌男儿永不言败!”     士气达到顶峰。     曹军虽然训练有素,终归还是败了!     败势一显,就再难挽回。     曹仁率先撤退,随即就是放弃了抵抗的溃败。     当天亮的时候。     曹军已跑得无影无踪,丢下了五千多具尸体。     王想又失去了一千儿郎。     可每个人都又有了自信,胜利的骄傲!     陈哲的左臂中了一箭,却依旧斗志昂扬,“今日之胜已经证明我军乃无敌之铁军,将军我等对前途永有信心!”     王想拉住他的手,“好,万云!天下任由我等闯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们就是大顺的铁军,去他的什么朝廷,大顺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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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是蓝色的吗?”    “不是,当然不是。”     她的脸上有一丝失望,“是吗,如果有蓝色月光一定美极了。”     王想的眼里充满了怜爱,“月亮不是蓝色的,可它的光芒确实蓝色的,在蓝色月光下,我每次都很沉醉。”     她笑了,笑的好温柔。“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王想垂下了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他本就不是会说话的人,这几天他已经说了许多话,他也拥有了从没有过的快乐。  “你为什么不会答我?”她的笑容愈加温柔。    王想真的最了,醉在这温柔笑中,如果这笑容能常在眼前,生活将是多么美好。    “因为,因为在我心里已把月光当作蓝色了,只要你当它是蓝色,那就是蓝色,就像海水一样蓝。”    “可惜,可惜我看不见你的表情,我想你现在一定在陶醉。”    “不错,小倩,我真的醉了。”王想抬头望了望天,夕阳已要逝去,风已变得有了一丝寒意,他叹了一口气,“我又要走了。”    “是吗,那明天见吧。”她依然很快乐。    自从五天前在这里认识她以后,她始终是这么快乐。王想在心里有许多不解,他不明白她怎么会那么快乐的,一个正在花季的少女,双眼却是盲的,本应不是如此乐观,本应与自己一样。    王想生来是个跛子,所以他从小就恨天恨地,为什么给自己一个残缺的身体。    所以他很少有快乐的时侯。    现在他才感到快乐有多好。    五天前的初识,又在眼前。    那一天,天高云淡。    如果说王想在这世上一出生就注定是一个不幸的话,那他在这乱世之中就更加不幸了。    可正因为这样,他才知到如果自己想活下去,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生命最可宝贵,可在这乱世之中,人的生命又是更加轻贱。    如果说在他的人生之中还有什么幸运的话,那就一定是他遇到了他的师父,一个大英雄。    至少在许多人心中。    大侠肖动天。    就算王想生在偏僻的小镇,他也知道大侠肖动天。    因为肖动天曾经一刀斩下过号称天下第三的擎功的人头,只一刀就了结了他的生命,只这一刀让他名动天下。    可是英雄也有坎坷。    当肖动天在这个小镇病倒的时候,恰好成了王想的际遇。    人生之中如果能有一次这样的际遇,那就是很幸运了。    那时侯,王想的父亲还活着,他恰好又是个医生。    肖动天在这个小镇住了十天。    其中后五天他成了王想的师父。当然在他的心里当时或许根本没有把这只有十岁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徒弟。    更多的,只是同情。    王想却很感激肖动天,因为他是自己的偶像,更因为是肖动天改变了他的命运。    尽管他只有十岁,但他却很清楚。    从此以后命运由自己把握,再没有人可以随便夺取自己的生命。    肖动天离开的时候,他很留恋这宁静的小镇。    他摸着王想的头,“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可惜我不得不走。”    王想问他为什么。    肖动天大笑,这笑声嘹亮无比,“男儿志在四方,如今天下大乱,我当然要在这乱世之中一展身手,天地之大,任由我闯荡!”    马蹄声声,他离开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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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买了一匹马,这花去了他三分之一的财产。     马他还可以驾驭,他在马上觉得好愉快,她紧紧地抱着他,他感到幸福原来是这么简单。     只走了三天,他就迎来了他的际遇。     改变人生的机会。     那一天,骄阳似火。     茫茫的一片草地,他远远的就看见了溃散而来的一群兵士。     后面有许多喽罗在追杀,原来是兵匪之战。     他策马让在一边,他没有躲避,可他也不想管这些事,毕竟自己还要考虑小倩的安全。     “怎么了?王想。”小倩有一些紧张。     “没事的,放心。”     盗匪之中显然也有人注意到了他们,竟有几人围了过来。     乱世之中就是如此。     刀枪已攻向了王想。     王想拔出了他的剑,只一剑,划过了一道美妙的剑痕,四个盗匪均已倒地。     他取了他们的性命,一点也没有怜惜,既然他们想要自己的命,又为什么要对他们仁慈呢。     他是高手,对于这些普通的盗匪,一切都很容易解决。     他跳入人群,只片刻,盗匪就已有十三人丧命,一哄而散。     他第一次杀人。     而且救了三十三个士兵。     也拥有了这支有三十三人的军队。     因为他们已不可能回到军中,他们丢失了一万石的军粮,森严的军法一定要夺去他们的生命。     何可是最年青的士兵。     可他却又是最聪明的。     他们本就是一群从西凉姜人居住区逃出来的汉人,更没有家人的牵挂,他们只是想寻一条活路。     他最先说出他的想法,“英雄,你带我们一起走!”     王想很诧异,他打量着何可,一个矮小的年轻人。     大家都响应起来。“带我们走吧!”     这声音回荡在大地之上,很让王想激动。     男儿更需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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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要离开。     这一夜他睡得很沉。     他要与她告别,所以他在等着正午的到来,大街又将回复宁静。     依旧只有她。     他站在她的面前,迎着她柔柔的笑,“给我一支百合。”     “百合?”她有一些奇怪,“为什么不是玫瑰?”     “因为,因为今天我要走了。”他很艰难地说出来,“今天我就又要上路了。”     “你,要走了?”她的脸色有一些变了,掠过了一点点的悲伤,“这么快,我本以为你还要呆几天的。”     “小倩,我------”     她拿起一支百合,“百合只要一文钱。”     王想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挣脱,她感受到他的力量。     “小倩,我也舍不得走,可我不得不走。”王想的心里已激动,“我想让你幸福!”     “真的?”     “如果你愿意,请让我来照顾你,保护你,给你幸福!”他的声音好大。     这一切均发自内心。     真诚才最可贵。     她被感动了。     她又怎会不被感动,她的眼里已有了泪珠,就要涌出。     “你,你说得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小倩,我一定要让你知道,尽管我们还不太了解,可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对我这么温柔,给我快乐。”     泪珠终于滑落,还有心幸福的笑容。     “小倩,给我一个机会,我要让你幸福快乐的生活!”     她扑入了他的怀中。     好温暖,从心底里涌起了幸福。     他的胸膛好宽广。小倩这一刻觉得在他怀里好安全。     片刻的沉寂。     “你该,走了。”她的声音很小。     “是要走了。”他松开了她,伸手抚去了她脸上的泪珠,“小倩,我会奋发的,只要我------”     “不要留下我!”     这一句话震动了他的心,他说得很坚决。     她这一刻已有了决断,她要跟他一起走,随着他前进。“我不要在这里等待。”     他又怎会拒绝。     尽管他知道带上她,前路将更加艰辛,可她是自己的爱人。     “好,我们一起走!”他知道从此自己就有了责任。她是自己的爱人,自己要更加的努力,给她幸福与 快乐。     事情并不复杂。他并没有花太多的口舌就说服了小倩的家人,或许在他们的心里真的很高兴少了这个包袱。     他与她都觉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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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想也哭了。他感到如果失去父亲自己将会多么痛苦,多么孤单,可是他想让父亲放心,放心的离去。    所以他要走了,离开这故乡的小镇。    走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多的留恋,心中更多的是向往自己的未来,尽管知道前途并不一定顺利,可是总有希望。    他要走向中原。    他知道那里有英雄中的英雄,曹操。    此时的中原已成了曹操的天下,十几年前的英雄豪杰们都已烟消云散。    离开之前王想换了一柄新刀,一柄薄刀。    虽然很薄可却更易发挥王想的刀法。    王想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曹操这个名字,他代表着光荣与梦想,他平定黄巾,击败刘备,袁术,袁绍,吕布,战无不胜。    他勤政爱民,礼贤下士,仿佛他就是神的化身。    他才是真的皇帝。    王想走的并不太快,他很多次都想停下来不走了,因为他知道就算走到许都也不一定代表什么,可是他又找不到自己停下来的理由。    自己对于哪里都只是过客。    直到他见到小倩。    她是那么让人迷醉。    她算不上美丽,而且她的眼又盲了,可------    她给了自己梦想。    她的温柔那么珍贵。    这世上只有她对自己不吝惜笑脸,真心地笑容。    尽管只有短短的五天。    她只是一个卖花的姑娘。    只是因为那天她委屈的泪水就彻底将他打动。    当他看见小倩的母亲扬手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时,他的心里真的很疼,一个母亲怎么能忍心打她。    只是因为她少收了十几文钱。    又为什么会有人忍心欺骗这样一个可怜的姑娘?    小倩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紧紧咬住嘴唇,她努力的不想哭出来,这一刻她一定充满凄苦,她一定在悲愤命运。    王想就在这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与她离的很近,他充满了怜惜。    她的母亲愤愤的说道:“真是个废物!”    中午的阳光很烈。    这条街道也一下子宁静下来,大家的生活似乎都很安逸,应该都午休了。    可是她还在阳光下。    泪痕已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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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是蓝色的吗?”    “不是,当然不是。”     她的脸上有一丝失望,“是吗,如果有蓝色月光一定美极了。”     王想的眼里充满了怜爱,“月亮不是蓝色的,可它的光芒确实蓝色的,在蓝色月光下,我每次都很沉醉。”     她笑了,笑的好温柔。“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王想垂下了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他本就不是会说话的人,这几天他已经说了许多话,他也拥有了从没有过的快乐。  “你为什么不会答我?”她的笑容愈加温柔。    王想真的最了,醉在这温柔笑中,如果这笑容能常在眼前,生活将是多么美好。    “因为,因为在我心里已把月光当作蓝色了,只要你当它是蓝色,那就是蓝色,就像海水一样蓝。”    “可惜,可惜我看不见你的表情,我想你现在一定在陶醉。”    “不错,小倩,我真的醉了。”王想抬头望了望天,夕阳已要逝去,风已变得有了一丝寒意,他叹了一口气,“我又要走了。”    “是吗,那明天见吧。”她依然很快乐。    自从五天前在这里认识她以后,她始终是这么快乐。王想在心里有许多不解,他不明白她怎么会那么快乐的,一个正在花季的少女,双眼却是盲的,本应不是如此乐观,本应与自己一样。    王想生来是个跛子,所以他从小就恨天恨地,为什么给自己一个残缺的身体。    所以他很少有快乐的时侯。    现在他才感到快乐有多好。    五天前的初识,又在眼前。    那一天,天高云淡。    如果说王想在这世上一出生就注定是一个不幸的话,那他在这乱世之中就更加不幸了。    可正因为这样,他才知到如果自己想活下去,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生命最可宝贵,可在这乱世之中,人的生命又是更加轻贱。    如果说在他的人生之中还有什么幸运的话,那就一定是他遇到了他的师父,一个大英雄。    至少在许多人心中。    大侠肖动天。    就算王想生在偏僻的小镇,他也知道大侠肖动天。    因为肖动天曾经一刀斩下过号称天下第三的擎功的人头,只一刀就了结了他的生命,只这一刀让他名动天下。    可是英雄也有坎坷。    当肖动天在这个小镇病倒的时候,恰好成了王想的际遇。    人生之中如果能有一次这样的际遇,那就是很幸运了。    那时侯,王想的父亲还活着,他恰好又是个医生。    肖动天在这个小镇住了十天。    其中后五天他成了王想的师父。当然在他的心里当时或许根本没有把这只有十岁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徒弟。    更多的,只是同情。    王想却很感激肖动天,因为他是自己的偶像,更因为是肖动天改变了他的命运。    尽管他只有十岁,但他却很清楚。    从此以后命运由自己把握,再没有人可以随便夺取自己的生命。    肖动天离开的时候,他很留恋这宁静的小镇。    他摸着王想的头,“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可惜我不得不走。”    王想问他为什么。    肖动天大笑,这笑声嘹亮无比,“男儿志在四方,如今天下大乱,我当然要在这乱世之中一展身手,天地之大,任由我闯荡!”    马蹄声声,他离开了小镇。    王想也向往外面的世界。    哪一个男人没有建功立业的理想?    尤其是在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王想的天资却还算好,又有他的苦练,他的功夫也足以称得上一个高手了。    武林高手不过是普通人眼里的概念。    世上也没有什么万人敌。    王想十八岁的时候,失去了他的父亲。    为什么医生总是治不好自己的病?    王想的父亲弥留之际紧紧抓住王想的手,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可王想知道父亲放不下自己,他害怕自己一个人在世上吃苦。    直到老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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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英雄出身皆自名门。     而王想却只是个平民。     可见李昌再也难耐寂寞。     孔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大度的人,他不喜欢李昌,他也知道李昌也并不喜欢自己,可他们却是朋友。     他笑了,“复元兄,曹操南来,本我所愿!”     李昌一震,脸上一片惊讶之色,“孔明,你------”     孔明已经神采飞扬,他又摇起了羽扇,“王将军,我与主公心中俱不迷茫,我们盼望着与曹操一战!”     李昌看了看王想,咳了一声,“我们正是想与曹操一战,才来到这里与皇叔与孔明商议联盟之事的,共图大计。”     王想看到了孔明眼里的狡鲒,他站了起来,负手走了两步,猛然住步,直视孔明,“孔明先生,你看我如何?”     孔明楞住了,瞬间,他避开了王想的目光。     李昌也怔住了,可他要说话,“孔明,------”     孔明已回答:“你不可能成就大业!”斩钉截铁。     李昌的脸上划过了一丝灰暗,他心中充满了恼怒,孔明还是如此轻狂,他没有了面子,在王想面前。更重要的是,孔明的话让他心中的那一点幻想破灭。     孔明之才,天下传诵!     直面相对。     王想大声道:“不成大业,又会如何,我只要风云尽起,摆又何妨!”     只这一句话,已足可震撼天地!     谁有如此之胸怀?     李昌顿感精神一振,刚才的颓唐一扫而光,男儿的志气又回来了,他击掌叫好,“主公,我愿效死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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