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解释“挝”。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挝”的解释有四种意思一、敲打,击例如:《三国演义》中祢衡裸衣击鼓骂曹一节“令鼓吏挝鼓”。还有中国著名的古曲《渔阳三挝》(传说也是祢先生的作品)又如:挝打(殴打);挝捶(鞭打);挝挞(鞭挞);挝筑(鞭打);挝鼓(击鼓);挝阖(敲门)二、抓如:挝子儿(手中抓物让人猜的游戏);挝乖(抓窍门);挝挠(抓破;殴打)三、贴靠一个死人身上,也没个忌讳,就脸挝着脸儿哭,倘或口里恶气扑着你怎的!――《金瓶梅词话》四、摘那分府看见他戴了方巾,说道:“衙门寻商,从来没有生监充当的,你怎么戴这个帽子!左右的!挝去了!一条链子锁起来!――《儒林外史》在汉语解释的这四个意思中,只有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意思为符合《魏略》记载,也就是“敲打”的意思。所以,当阎行“因以折矛挝超项,几杀之。”时,可以肯定,当时搏斗的场面很激烈,已不是偷袭的范畴。其次,如果是偷袭,用“刺”一词尚有可能,但当“矛折”时,阎行已经无法立即杀掉马超,只能靠钝器来反复敲打要害部位来完成杀死对手的目的,而非利器一招得手。所以史书也准确的使用“挝”一词。刺与挝先后出现在同一小段文字中,其实已经体现了时间概念和客观条件的转变,因此后一过程也就是单挑的过程,如太史慈与孙策,太史慈甚至拿孙策的帽子做盾牌。还有,先生说古代兵器单调,刺一字可表全意,其实不然矛比较长,是不可能用于行刺的。《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记载“於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装为遣荆卿。”以后的故事大家都熟悉,“图穷而匕首现”。可见,如果是行刺,则根本不会带长矛。最后接煮酒兄弟的话,文章是将逻辑性的。《魏略》记载这段文字是为了说明阎行的勇猛即文中的“健”。裴松之注三国志时补充进来也是介绍阎行这个人,所以为了说明阎行的勇猛,作者引用了阎行和马超搏斗的事迹来说明以下,如果说行刺或偷袭,则根本不会体现“少有健名”。我们再来看这段史料“阎行,金城人也。少有健名,始为小将,随韩约。建安初,约与马腾相攻击。腾子超亦号为健。行尝刺超,矛折,因以折矛挝超项,几杀之。”我按作者的语气再来翻译并拆分一下。阎行,金城人。小时候便以擅长格斗而闻名,开始是小将,在韩约帐下服役。(上面文字是介绍阎行的基本情况,作者用了句号,以下文字是为了说明他擅长格斗而写史料)东汉献帝建安年间初期,韩约与马腾军交锋。(这里是介绍事件发生的时间、状况,作者用句号结束)马腾的儿子马超也以擅长格斗而闻名。(这句是补充阎行的对手马超的基本情况,作者也用句号结束)阎行曾刺马超,矛断了,阎行用断矛击打马超的脖子,几乎杀了马超。(结束,这一段全是一句话,可见是一个场合完成)。战胜强者才是更强者,马超也是擅长格斗的,可阎行却比他还狠。当阎行的武器损坏了,他居然不依不饶,用断矛继续搏杀,非要置马超于死地,而且基本得手。以上过程很难想象是偷袭!至于我为什么说是单挑。原因是,单挑就是两人之间的决斗,不依靠第三者力量,从上文字记录的过程已经明确说明了。至于我们的分歧恐怕还是在单挑的概念上。两军对垒,军士一旁观看,只是两军的将军进行决斗,这是标准的单挑,没错!但双方混战时,兵对兵,将对将,两个将军之间的交手不也是单挑吗,因为没有第三者出现!并且文中没有提及当时是否是两军混战,所以不能否定是两人标准单挑的可能性,反倒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先有阎行和马超年少,都有“健名”的因,才有“行尝刺超”的果。所以我说是单挑,而不是偷袭,更不是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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