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明园吕布这个人大家都听说过,但是都未曾亲眼见过,这是两个很暧昧的条件,在它们同时成立的情况下,一些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奥妙是必然要产生的。吕布这个名字在历史上存在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关于它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存在的这个问题就很值得在茶余饭后拿出来探讨一下了。其实历史这个玩意本来就是镜花缘之类性质的东西,假如事实是一头大象,那么历史有可能是象肚子,象鼻子,或者是象牙。而它到底是什么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权利。权利说大象是一面墙,那么它就是一面墙,三五年后如果权利说不对,大象其实是一根柱子,那么它就要立即老老实实的变作圆柱体,其间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权利又大抵可以分为两种:政/治的权利与人民的权利。前一种来的蛮横,落在外人眼里也比较可怕,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可以在日本朋友那里找找。历/史在政治面前里就是一团橡皮泥,可以被揉成任何形状,然后用来粉饰太平;人民的权利可以称为人民的选择,确切的说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这个选择未必是符合事实的,但它一定是正确的,你若硬要逞英雄说它是错误的,那你就是与人民为敌,你就是错误的。到头来总会有人让你幡然悔悟,然后你便可以又羡又妒的去改造下一个愣头青,直至你又喜又忧的看见他的思想终于可以与你同步,与人民同步。这一种改造同样可怕,只不过大多数人看不见,所以它也就不可怕了。说到这里或许会有人骂我荒谬,想把唯心主义的一套搬出来吓人,偏偏说的既不幽默也不深奥,充其量只是慧能与黑格尔的幼教读本。其实我也很困惑,觉得自己似乎跑题了,所以我决定在被人揪着小辫子之前把话题跳回到吕布身上。吕布第一次登上历史的舞台是在陈留王登帝前的第一次准备会议上,地点在温明园。一同与会的还有很多如雷灌耳的名字,比如袁绍,比如董卓。在遇见貂禅之前,董卓一直是个运气很好的家伙,先是有刘关张从张角枪口下把他解放了出来,后来又莫名其妙的白拣了一个洛阳,最后干脆把皇宫当成了妓院。当然,任何事的做成都不是也不能是只靠运气的,所以我们要在赞叹董卓八字极好同时承认他也是一个牛人,至少他在温明园会议上说出了“顺我者生,逆我者死”这句千古名言。这句话被后人无数次的引用,为丰富汉语言文学做出了不朽的贡献。董卓说这句话的时候配合有个掣剑的动作,眼神凶狠,动作有力,显得很有气势。其实这是董卓的习惯动作,每当有人敢顶撞他的时候他就要用这个动作来吓唬人。董卓是个行动迟缓的大胖子,除了相扑外没有什么二人互搏的游戏适合他,但是在那个时代还没有产生相扑这种运动,所以董卓只能很不情愿的用这个动作来展示他的英姿。我们在前面说过,董卓是个不利于行的大胖子,但惟有这个动作做的又准又快,姿势也很唯美,就是没真见过他砍过谁,因为他的身边总会有人第一时间跳出来阻拦。这个一唱一和的差事很需要智慧,也很危险,但是人人都争着干,因为董卓虽然残暴,却不吝啬,反正花的都是老百姓的银子。所以每当董卓召集开会,他的部下注意力都高度集中,生怕升官发财的机会从眼前溜走,据我所知这是人类史上形式最早的机智问答。董卓的这个习惯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是会议的效率很高,这个很好理解。第二是党同伐异现象大大减少,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把异己全部打击完了,那也就没有自己在董卓面前表现的机会了,这种事损人不利己,是万万做不得的。顶撞董卓的那个人叫丁原,沾了他光的那个家伙叫李儒。但他们都不是这个场景的主角,主角是站在丁原身后对董卓怒目而视的吕布。我们可以想象董卓当时的震撼。在那个时候,已经很少有人敢这么看他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那时候的吕布正是风华年少,他手持方天画戟气宇轩昂威风凛凛的站在董卓视线中央,整个人都往外放射着致命的魅力,假如你不介意我用“帅”这个字来形容他的话,那么我要说他的确是帅呆了。那一刹那间董卓有些恍惚,觉得天地转啊转的,一切都变了样了,他两眼发愣的保持着拔剑的姿势,不可一世的英姿荡然无存。董卓这个突如其来的反应把李儒给吓了一大跳,以为是自己给老大找的台阶不对,冷汗潸潸而下。显然同是这般臆度的不止李儒一人,所幸的是李儒的同僚们在面对外敌的时候还是很团结的,众人一拥而上,把丁原和吕布哄出了温明园。吕布一走,董卓立刻恢复了正常,但也没有了继续主持会议的兴趣。第一次准备会议草草散场,离场的时候董卓看见一个威武的身影正在园门外来回暴走,董卓站在李儒肩膀上远远的眺望了好一阵,连叹了两口气,心想完了完了,我爱上这小子了。关于董卓对吕布的感情,我不能不说,但也不能说的过多,因为这不是我要叙述的重点。总之董卓在看见吕布的第一眼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超越一般的感情。这种感情有离经叛道的嫌疑,但喜欢吕布与否是董卓的权利,也是他的人生自由,我以为除了吕布外没人有干涉他的权利,显然董卓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你们嫉妒我,是因为你们做不到”。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董卓对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个事实是感到非常骄傲的,而他将自己的独立特行归咎于别人的无能,除了说明他对自己极度自信外,我们还能从中发现董卓已经具备了一个诡辩家的素质。差不多一千五百年后,西方有个牛人说“嫉妒便是平等的情调对于卓越的才能的反感”,这句话是对董卓的剽窃,我们有理由相信该牛人曾经对中国古代史下过一番苦功。董卓说的第二句话是“吾若得此人,何虑天下哉!”。在当时董卓好歹已是权倾朝野,有些话自然不好说的太过直白。这句话里的虑是考虑的意思,董卓对吕布的爱慕之情通过这句话可谓是昭然欲揭,但是他为了防止身边的那些心腹会错意,特地还在这句话前面加了一句话,“吾观吕布非常人也”。董卓生性好色,他的手下自然知道他深谙观人之术,把这两句话联系在一起理解,就是傻子也知道董卓对吕布有何企图了。许多年后有个愤青歌手这样唱:“我的爱,赤裸裸”,我想他若知道了董卓的这个典故,他一定不好意思把这句歌词唱的这么理直气壮。随便说一句,上面这两句话的确是董卓说的,而不是我说的,就算不是董卓说的,那也是罗贯中说的,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董卓的手下当然不会是傻子,事实上在战争年代傻子的淘汰速度是大大超过和平年代的,这点应该很好理解,和平年代尸位食禄并无大碍,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过,在战争年代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是前途一片迷茫,谁也不知道是不是明天一大早起来自己跟的老大就已经被人灭了,自己得卷铺盖走人到别处应聘去,所以没有一点真本事,在那个时候是混不下去的。当然,这个定律不适合那些傻子皇帝。所以董卓话刚落地,帐前有个叫李肃的家伙便急不可耐的跳了出来,先对着四面八方的自己的同僚拱了圈手说承让承让,然后告诉董卓说小的和吕布是同窗,愿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其归顺主公。董卓眉头一皱:“同床?睡服?”李肃吓的屁股都险些掉了下来,连声不迭的辩解:“是同窗——窗,窗户的窗。说服——说,游说的说。”董卓不耐烦的一挥手,说我管你怎么服,我给你一千两黄金、十颗明珠子、外加玉带一条,你负责把吕布给我带回来,要是带不回来,哼哼,我就把你剁了拿去喂赤兔马。说到这里我想有必要介绍一下吕布了。吕布字奉先,他在我们的故事里出场时户口本上注明了他是丁原的义子,这个身份与他在罗贯中的故事里出场时的身份是一致的,我和老罗一致认为吕布的这个身份很好,没有家庭的束缚让吕布具备了闹革/命的先天条件——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无法无天。我们把视线拉长一点就可以看到在各个历史时期一穷二白闹革/命的牛人都是没有家庭束缚的,他们的家人不是死了,就是和他们一起闹革/命,要不干脆就没有出现过,仿佛那些革命者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猢狲,总之不会有人扯牛人们的后腿。这个情形和我们对着相册回忆往事时的状态很相似,能被回忆起来的东西未必是美好的,但一定是符合自己需要的。比较不符合逻辑的一个例外是刘备的老祖宗刘邦,他老爹不大争气被人当猪头肉给煮了,不过刘邦毕竟是个很牛的老流氓,项羽和他相比还是嫩了些,所以他最后还是当了皇帝。相比较而言基本上与吕布同时代的作者很喜欢的一个暴力男太史慈就显得过于婆婆妈妈,所以他注定了不会受到历史的青睐,只能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配角,而不会是吕布。吕布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这点和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我从未看见哪个时代如此混乱过。在黄沙苍茫的赤壁,在班驳潮湿的丛林,登上高耸入云的山峰,俯视滚滚东流的江河,每一寸土地都在散发着动荡不安,每一丝空气都混合着焦土与鲜血的气味,绿芽在四起狼烟中破土而出,随即在暴风疾雨的马蹄声中死去。在光秃秃的战旗下,任何人振臂一呼皆可成雄成龙,在明天的第一丝阳光破晓之前,任何人的盔甲都可能被血染红。这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寇的时代。这是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时代。“我要做王侯。”吕布这样对丁原说,然后他缓缓的举起刀,雪亮的刀背上丁原的眼神镇定而从容,“天地永恒不灭,去事恍如梦幻。”他说。手起刀落,血光乍现。时有风过,帘门轻轻晃动,曾属于丁原的鲜血象一朵盛开在沙漠里的红蔷薇般迎风怒放着,染红了吕布的白袍。吕布提着刀,平静的望着帘外无垠的黑暗,觉得整个世界变的细致入微,一草一木从未象此刻般与自己贴近,耳边沙沙而响的是风声,风声中有个飘渺的声音渐行渐远:“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代,这是怀疑的时代;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按现代医学的说法,吕布产生的这种错觉叫幻听。我敢肯定吕布在他的有生之年是没有看过《双城记》这本小说的,但是对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应该听见狄更斯说中国话这点让我很困惑。我只能解释为古往今来的天才的心灵都是相通的,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一些本该有某个天才做出来的事会在另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天才身上匪夷所思的发生,就象有人说所有的科学本质上都是相同的,两者是一个道理。 吕布杀了丁原,吕布投奔董卓,这两件事被一些我们看不见的细线联系了起来,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我们好奇,所以我们要假设我们看见了。这点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在大多数人的视线里,吕布是因被李肃所惑而见利忘义,杀了丁原投奔董卓,为什么就没有人认为吕布做的这档子事其实是和很多年前一个叫荆柯的家伙做过的类似的一件事性质相同呢?拿破伦说历史就是一个所有人都不相信的谎言,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也对历史充满了怀疑,但是包括我在内绝大多数的人在漏洞百出的历史面前还是只有全盘接受。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象我明知道抽烟等于慢性自杀但还是要每天都为祖国的某个卷烟厂做出贡献一样,既然找不到法子拒绝,那也只有接受。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的觉悟比拿破伦要低的多,不过想想也正常,他是开创历史,我是企图找历史的茬,这两码子事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在这里说两句荆柯的闲话。记得在我小的时候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经常被大人拿出来对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但是长大后我却迷惑不已:如果荆柯杀了赢政,那么七国将不能统一,那么普天下的人民还要再在战火中再煎熬几年或是几十年。这么说来荆柯的行为应该是反人类性质的,根本不值得歌颂。这个问题一度让我对自己很绝望,世界观有就此崩溃的危险,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烦恼是没有必要的,如果继续接着上面推理下去,赢政死了,那么自然也就没有了秦朝,劳动人民的确要多受些苦,但是后面的什么汉朝唐朝宋朝黄巾之乱安史之乱南京大屠杀文/化大革/命也统统都将不复存在。假如有一个与我们的世界平行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赢政死于荆柯剑下,时光同样流逝几千年,谁能知道在那个世界里存在着的我比这个世界里的我快乐还是烦恼。所以说历史只是历史,不能提到现在来进行分析。荆柯只属于战国,他不会知道他的行为将给几千年几万年后的人们造成什么影响,同样道理的,我们不能根据现在的某事某物某个道理上溯几千年对古人进行评价,这个行为既不尊重古人也不着重自己,就如先削足适履然后痛骂鞋子般可笑。吕布提着丁原的头去见董卓,完全是受他自己野心的驱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董卓存在与否其实是不重要的,无论是董卓还是别人,他们所扮演的角色都只是为了给吕布的野心一个机会,这个机会纵使董卓不给吕布,也会有其他人给吕布,老天总是会偏爱一些人,我们有理由相信吕布就是其中一个。在砍下丁原脑袋的那一刹那,吕布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扑通,一下,扑通,又一下。吕布不会知道今天晚上自己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他只知道既然已经选了一条路,那就要走下去,路是对是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条路能够通向终点。但是如果终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呢?这点吕布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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