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最终还是没能找到派出所在哪里。因为别人只要一听到他蹩脚的长安话,便立即皱着眉头走开,有的还要挥挥衣袖来表示自己的不屑一顾,总之是没人理他,而唯一一个理他的貂禅又不认识路——据她所说,她甚至不知道派出所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很可疑,一个傍晚时分还在红灯区附近到处溜达的女子肯定教养不足,甚至很有可能是个妓女。而一个妓女,或者说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女子显然不可能不知道派出所在什么地方。不过有句话说的好,美丽是原谅一切的理由。貂禅毫无疑问是个美女,而美女无论做出什么来都是可爱的,都是可以原谅的,这一点落在理想主义者眼中与其他人的眼中并无什么不同,这也是极少数我们能与头头达成共识之处之一。我在上面提到了“红灯区”这个地方。我要说明的是,“红灯区”这个地方的确是古来有之的,决非出于我的杜撰。自盘古开天地以来,有两种职业渊远流传,历经数万年风霜而屹立不到,可谓是脉脉相传,过去有人干,现在有人干,未来一样要有人干。其中一种职业叫杀人,另一种叫卖身。男人杀人,女人卖身。在我看来这种分工是极其合理的。我们知道自古以来中国人不分男女都认为在性爱这件事中男人是占了极大的便宜——非但是便宜,简直就是一种罪过。所有的男人在干了那挡子事后都应该戒荤三日,杜绝与一切污秽之物的来往,不能抽烟不能喝酒连大便也不能拉,如此方能赎罪。既然如此,这世上是万万没有让男人占了便宜事后却还要给他钱的道理。这样一来男人唯有断了走卖身这条路的想法,统统拿起刀去杀人。而因为杀人的男人太多了,行业接近饱和,想杀人的女人插不进手来,只好又放下刀去卖身。用现代经济学的话来说这个过程基本体现了在市场的调控下资源是如何达到优化配置的,也就是说这即是市场经济的雏形。可惜的是没有人去整理这方面的材料,不然我们国家又多了个世界第一。另外古人的思想觉悟是很高的,他们遵循的道德规范是: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以岗为家!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杀人的只管杀人,而不会有什么多余动作,比如恫吓抢劫强/奸什么的。不会有多余动作的另一层意思是说他们的刀都很快,一击毙命,死者不会感觉到丝毫的痛苦,这就很幸福。但是由于没有丝毫的痛苦,他们就都死的不明不白,当了冤死鬼,这又很不幸。所以说事物总是相对的,任何好事都有它坏的一面。这个道德规范又表现在妓女身上:她们在卖身的时候只管卖身,而不会一边使劲呻吟一边使劲惦记着你的皮包项链金银首饰什么的,也不会在床头底下藏把锄头,你一偷懒就拿出来对你进行鞭策。这种职业精神实在是令我们汗颜,所以说我们怀念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高古年代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妓女在工作的时候噪音比较大,附近的住家户会有意见。于是政府便专门拨了块地进行建设,建设好了后所有的妓女都搬进这几条街里去住。由于可以预见到这几条街都将比较繁华,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政府把它们都建成了步行街,街道上所有的红绿灯都只有一个颜色,当然就是红色。于是就有人给这几条街取了个名字,叫红灯区,现在什么工业园区的就应该属于它的一种变体。关于这件事,我们也可以补充说,我们国家又少了一个世界第一。吕布显然是从没有去过红灯区。如果他去过他就会知道,真正的妓女并不是貂禅这个样子的。首先真正的妓女不会象貂禅那样呆呆的站在街边看人打架。打架在红灯区是一件很常见的事,甚至比吃饭还要常见。嫖客和嫖客打,妓女和妓女打,妓女和嫖客在床上也要打,日日打,夜夜打,人人打,大家都见怪不怪,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走过去的时候还会说声借过,一些留了洋回来的则会说EXCUSE ME。你只有打的比较奇怪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比如说把肠子盘在脖子上,白花花血淋淋的象极了传说中沙悟净的那串念珠,这时候说操你娘就有人会给你喝彩。相比而言吕布引发的这场群殴放在红灯区根本就不入流,连个喝倒彩的都没有,真正的妓女看见了也会装没看见,从鼻孔里挤出一小股气体,发出“哼”的一声,然后掉头就走,要知道在这种地方呆的久了简直就是对她身份的侮辱。其次真正的妓女穿的全都是仿丝绸的衣服,这种衣服的质地看起来象是丝绸,其实全是麻布,耐用的很。妓女不是买不起丝绸衣服,只是丝绸实在太容易烂了。客人要是温温尔雅讲情调搞气氛还好说,偶尔碰上几个急色鬼,几把扯下来再好的丝绸也变成了抹布。我们知道用丝绸做抹布就有点可惜了,就算是最富裕的妓女也还没有气派到这个地步。貂禅身上穿的衣服是用最好的丝绸做的,这些最好的丝绸是用最好的丝织的,这些最好的丝又是品种最优良的蚕吐出来的,这样追溯下去还会有最好的桑叶,最好的桑树,最好的牛粪等等等等,由于篇幅所限,就不一一列举。我讲这些是想说明吕布把貂禅当成一个妓女是多么的不应该,他这样想不但对不起貂禅,更对不起貂禅的这身衣服,进而对不起那些春蚕,那些桑叶,那些牛粪。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第一个头头,每当我不好好工作的时候他就会质问我是否对得起我胸前的牌子,这块牌子上面写着:高级技术员XXX。这给我一个错觉,觉得这块牌子才是真正的我,我只有达到能与这块牌子相匹配的程度才能算是个人,而在这之前我什么都不是。这种感觉很怪诞,让我觉得被凭空剥夺了作为个人生存的权利。或许貂禅同样感受到了这种怪诞,这种怪诞对我来说来源于那块牌子,对她来说也许就来源于那一身最好的丝绸衣服。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鬼才知道是不是真的。最后一点,也是吕布最不该犯的一个错误。妓女里没有貂禅这么漂亮的。那年头漂亮的女孩子的首选是嫁给个有些钱又不太有钱,有些权又不太有权的公子。因为这时候他们的心思都在如何让自己更加有钱更加有权上,没有闲心去外面胡来。当然,如果还可以再做一些要求的话,那他最好是有些帅但又不会太帅。但是我们知道,无论是什么时代,要找这么个人嫁了并不比投胎当皇帝容易。所以漂亮女孩子们还有第二个选择,那就是去达官贵人家做婢女。第一可以让自己也沾一沾贵人之气,从此便与粗俗二字不再有关系;其次年轻才俊在这种地方出没的比较频繁,捕获的机会也就比较大些,如果运气好和该达官贵人的公子看对了眼也不是没有可能。最不济还可以进宫去当宫女,虽然出头的机会近似于零,但起码待遇不菲。再说了,就算做不成妃子能做做妃子的梦也是好的。这一点我能理解,年轻人嘛,总是有些阿Q的想法。总之,没有哪个漂亮女孩子会自甘堕落去当妓女,就算有,也被打死了。谁叫她比别的妓女都漂亮呢。在我写这段文字的时候,吕布已经孜孜不倦的从街的这头问到了街的那头。他之所以会走那么远是因为始终没有人理他。在转过一个拐角后吕布突然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前面是一堵孤零零的高墙。他呆了呆,突然感觉到些莫名的萧索。看了看一片漆黑的四周后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个没人的地方来,于是吕布一个纵身翻过那堵高墙,径直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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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让我们把目光转回洛阳,看看另外一些人在做些什么。曹操走了后一切都还在继续,洛阳城内并没有谁的生活因为曹操的离去而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变化。董卓在下了道通缉令后便把曹操这这个名字扔到了一旁,相对于手握兵权的各地太守来说,曹操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吕布继续处心积虑的建设军队,与开始时不同的是,他在李儒的启发下开始培养自己的嫡系部队,大量的提拔一些有抱负能吃苦的新人——如果这时候曹操还在洛阳,没准他会成为吕布军中的骨干;甚至连司徒王允也很快就忘记了曹操这个人的存在。曹操这个角色本就在他的计划之外,得手了是意外之喜,没有得手也不值得叹息。他唯一关心的只是这件事是否会牵连到自己,既然那个刺客已经逃出了董卓的势力范围,那么曹操又是谁?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慧眼识英雄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老练如董卓王允也没能看出来这个年轻人日后的成就会比自己还大。吕布到是看出来点什么来了,但是他到底看出了什么,他也说不清,借用一句很小资的台词:“那纯粹是种感觉,很难具体说是什么。”抛开曹操不提,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吕布的日常生活。众所周知,吕布现在是最受董卓倚重的将领,全国的老百姓都知道老董手下两杆枪,文李武吕,都是极其牛逼的人物。董卓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我们知道那个年代是绝对的父系氏族社会,绝没有可能搞女王制的,所以能当上董卓的女婿也就等同与就成为他的候选接班人了。李儒是董卓的女婿之一,还有一个叫牛辅,本来他们是要竞争上岗的,但是我们从后者毫无特点的名字就能看出这家伙不会是什么好货色,无论是在谁的故事里都当不了主角,这个缺陷是先天的,无论是我还是董卓都爱莫能助。姑且不论吕布的政治地位究竟如何,仅从他能与董卓的内定接班人李儒并驾齐驱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吕布在董卓的地盘上已经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毫无疑问,吕布是极遭人妒忌的,因为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了最大的权利,成就唾手可得来的毫不费力,而在这之前董卓的部下关于他的唯一记忆就是一次未曾与谁真正交手的偷袭。这当然要妒忌了,换了我我也会妒忌,不妒忌的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凭什么啊?吕布本来是打算对这种非议置之不理的,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在让他啼笑皆非的同时也证明了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普通人,思想境界距离那个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意大利人相去甚远。说到这里,插一些题外话。我最近接到好几个越洋长途,我的朋友们用无比怀念的口气告诉我中国的猪都比外国的人吃的更好——需要说明的是他们这句话是针对视觉嗅觉味觉而非针对卡路里而发的。这句话总是让我的民族自尊心大受鼓舞,迅速打消了有关以后要出国的念头——虽然我能成功出国的概率与我成功能登月的概率差不多,但是我想既然是我主动的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么至少还能说明我的思想是觉悟的,至少比那些在外国使馆前排队等候听SORRY这个单词的那些家伙要高上一个层次。不过奇怪的是我那些朋友虽然纷纷对外国的厨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但他们还是宁愿留在外国当猪而不愿回来好好的做人,这点就让我很费解,我只能解释为他们觉得在外国当猪要比在中国当人幸福。当然,要往崇高点想我也乐意把他们塑造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忍辱负重之士,不过说实话我觉得他们回来后对付我的可能性要多一点——比如说抢我的女朋友,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还是让他们留在国外当猪的好。不管怎么说,我那些朋友的看法至少说明了华夏儿女的舌头要比非华夏儿女的高等一些。我这么说或许会有人有意见,认为我是以偏盖全。我们不妨在这里分析一下。我们知道我们能用上帝(或是其他别的什么)赐予我们的舌头做三件事:吃饭,说话,接吻。其中最后一件事中国人是比较不在行的,不客气的说简直就是门外汉,在欧洲人争先恐后的用国家名称命名接吻方式的时候炎黄子孙中居然还有人认为接吻就能生小孩,依我看这个耻辱并不比鸦片战争要来的小。所幸的是我们在吃这个方面比较有天赋,我想这点应该没人有不同意见,算是扳回了一城。形势已经很明朗了,如果我们要证明中国人的舌头是优越的,那就必须要证明中国语言艺术的伟大是其他语种不能企及的。要证明这个我还是比较有底气,因为历史上只要还有始于本世纪六十年代的那一场将所有人都变成诡辩家的伟大魔术的存在,我就敢在任何时候跳出来捍卫这份属于我们的荣誉。当然,其他兄弟民族也有不少经典之作。比如在二战的时候盟军反复置疑德国领导人的睾丸健康状况就很有效果,在他们的说法里德国高级军官们的该器官不是多一个就是少一个,不是特别小就是特别大,要不就一个大一个小。不少人都上了盟军的当,不自觉的从这个角度来解释战争的起源,那么自然也就只会得出一个结论——变态的人,发动变态的战争。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就会发现其实盟军的说法并不能算是完全脱离事实,因为希特勒的确是个畸形,他们顶多只能算是夸大了事实。相比在那场魔术中动辄亩产水稻十几万公斤的戏法相比实在是不入流,就是落在很多年前洛阳城里发生的那一幕面前也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关于我那些朋友,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除了对国外食物的非议,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外国的女人,其中有个在国内就已御女三千的朋友在电话那头信誓旦旦的说:“我出去,就是为国争光去的!”可见老夫子说食色性也的确是诚不我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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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一样,洛阳城的空气中弥漫着的不是氮气与氧气,而是洛阳人民强大不可挑战的的自尊与自信以及那么一丝蠢不可耐的傲慢。我在前面说过,洛阳人的傲慢主要表现在对非洛阳人的歧视上,我们的主人公吕布走在洛阳城内最常听见的一句骂人的话就是:“你这个外地人!”需要说明的是,当吕布有机会在洛阳城内散步的时候洛阳的户籍管理之严格已经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想移民进洛阳基本上没有可能,连政府每个月发放的暂住证都有限额,属于紧俏商品。另外并不是每一个大汉公民都可以申请洛阳城的暂住证。得有正当理由,然后必须是根正苗红三代三级以内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另外不可以太胖,因为占空间;也不可以太瘦,因为会让外宾误解大汉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可以太丑,因为影响市容;也不可以太漂亮或是太帅,因为洛阳人民是很热情的,这样容易给洛阳人口增加负担。所以洛阳城内真正意义上的外地人并不多,基本上人人手里都有洛阳户口。但是这并不影响洛阳人民通过上面这句话来表达自己的情感。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这句话实际上是代表了洛阳人民一种能动的意愿。很久以前有个与盘古同辈的家伙对着一片混沌说要怎么怎么样,那片混沌于是就怎么怎么样,洛阳人民在说“你这个外地人”的时候无疑便是将自己化身成了那个叫耶和华的家伙。其次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在土生土长的洛阳人眼里所有通过移民而来的洛阳人都属于外地人这一范畴,而在第一代移民而来的洛阳人眼里第二代以及以后的移民都属于外地人,第二代眼里第三代以及以后的移民都属于外地人,这样类推下去洛阳人民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金字塔结构,塔底趋进于无穷大,塔尖趋向于无穷小,我们知道无穷小就是没有的意思,也就是说洛阳城里并没有真正的洛阳人,如此一来就很好理解了,既然洛阳里并没有洛阳人,那么那句话就永远不可能是错的。需要说明的是,在洛阳城内混的最好的精英份子大多不是洛阳本地人,甚至是极其另类的黑户人口。比如说洛阳城内最炙手可热的董卓是甘肃人,而被公认为洛阳第一帅哥的吕布是否是纯正的汉族血统都很值得怀疑,其血缘与洛阳也就更扯不上什么关系。在我所知道的历史里,董卓还会对洛阳这座城市说上几句客套话以表自己的尊敬。而吕布就根本不买帐,非但从来没有表示过要成为一个洛阳人的意愿,还不只一次的表示了对大草原的热爱,这点在洛阳人民看来显然是不可理解的。我们知道洛阳人民具有很高的思辨能力,为了解释种种用当时的自然科学无法解释的问题,他们在将黑格尔的名言融会贯通后提出:“合理的才是存在的!”。所以一直以来,洛阳城内住着两个吕布。其中一个吕布长的很英俊,洛阳话说的很蹩脚,每天除了在训练场上训练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洛阳城的城墙上眺望夕阳,洛阳城的城墙很高,吕布总是坐在高高的塔楼的护栏上,一身白衣被夕阳染出怅然的红色。吕布发呆的样子很忧郁,有点象某个印象派诗人,每当夕阳消失在天空中吕布都会无法抑制的开始幻想它落下的地方是否就是自己理想中的家园。众所周知,关于存在与否的问题都是很难回答的,而吕布既不是地理学家也不是哲学家,他没有办法给出一个正确答案也没有办法给出一个错误答案,所以吕布只好在一番困惑后很无奈低下头继续发呆,而这时候他在想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时候的吕布已经从很忧郁变得很酷,整个人一动不动,就象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塑般菱角分明。当天空中的光线收敛了一半的时候塔楼内空荡的有些阴森塔楼外则残留着些光明,于是吕布的身体半边落在光明中半边暴露在黑暗里,此时的吕布就显得有些阴骛而且平添了一种浓烈的质感。当天彻底黑了下来后吕布便会一跃而下,敲醒在打瞌睡的卫兵告诉他该你上去了,然后缓缓的走下城墙,一边琢磨着今天的晚饭是自己做还是出去吃一边打着呵欠四处张望。另外一个吕布也很英俊,说着一口流利的洛阳话,甚至长着一副标准的洛阳面孔——当然,这不影响他的英俊,每天白天都骑着赤兔马提着方天画戟穿着整整齐齐的盔甲在洛阳城里转悠,到了晚上则换上华丽的锦袍梳着乌黑发亮的发髻出没于各个大小宴会,脚底下总是踩着如云的鲜花身边总是不乏佳人相伴,随时随地都象嗑了药般的精力旺盛,唯一的烦恼就是一天十二个时辰太短了根本不够用。洛阳城里的吕布就这样过着双重生活。这两个吕布从来没有见过面,仿佛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但是他们彼此又是能够切实感受到对方的存在的。比如说前一个吕布在从城墙走回家的路上经常能看见一大群人熙熙攘攘的从自己前方走过去,这时路边的人便兴奋的指指点点说是那个被簇拥在最中央的便是温侯吕布。开始的时候吕布就会很困惑,我不是在这里吗?如果那个才是吕布,那么我是谁?久而久之吕布也就习惯了,再碰上这种事的时候如果他心情好或许还会加入路人中去凑凑热闹,虽然一般来说因为他说着一口蹩脚洛阳话的缘故别人都不会怎么搭理他,但是吕布不在乎,别人越是不搭理他他就越是觉得这件事实在是有趣极了。按照力是相互作用的这个说法,既然前一个吕布经常能经常感知到后一个吕布,那么后一个吕布对前一个吕布的存在也不会一无所知。吕布唯一好奇的是另一个吕布对自己的存在会有什么想法,假如自己能够与他进行一番交谈那会是个什么场面。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吕布经常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吕布不但是个伟大的武者,还是一个伟大的思考者。而每当有人质问他为什么与那个吕布长的不一样的时候,吕布总是很严肃的套用罗兰的句式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和他长的一样?”然后强忍着笑走开,留下发问人一头雾水不知道他笑什么——需要说明的是此罗兰并非那个法国的大作家罗曼罗兰,而是与梦露齐名的意大利性感女神索菲亚罗兰。我们由此又可知吕布不仅是个伟大的思考者,而且具有难得的幽默感。幽默感,忧郁,理想主义,还有不可救药的英俊与威猛,我们知道,无论是在里哪部小说里无论是谁的身上同时出现了这么多优点,那他的人生也就注定了是一出悲怆的咏叹调了,吕布当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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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吕布一心扑在军队建设上的同时,另外一些人也没有闲着。历史总是分头并进的,关于这一点,有个叫孙悟空的猴子应该很有体会。五百年前他是武林第一高手,五百年后他却在昔日手下败将蒙养的宠物面前连吃败仗,我想这个事实在很好的说明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个道理之余也告诉了我们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成不变。有个离家出走到意大利去泡妞的美国富家子说人人都有一个天才梦,你那个是什么?他落魄的大学同学回答说同一无所有相比,伪装成另一个人是更好的选择,然后义无返顾的一脚把他踢下了大海,从此顶着他的名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只要敢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曹操的想法比起上面那个叫里普利的天才骗子来说可谓是中规中矩了许多,但也伟大了许多。前几天看巴顿传,这个在电话里叫嚣着要打到莫斯科去的血胆将军在一封家书中说:“只要今天我能伟大,明天受苦而死我也甘心。”我想曹操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心有戚戚焉。据说曹操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表露出了出人头地的潜质,罗贯中老师说曹操好游猎,喜歌舞,有权谋,多机变。罗老师此言基本上决定了曹操这一生的走向——擅长交际又不乏权术,我们只能说曹操天生就是当大官的料了。古往今来写在曹操操行册上最有名的一句评语是:“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这句话出至汝南一个叫许劭的先知之口,大意是说无论国泰民安还是人心思乱,你曹操离皇帝这个位置始终差都那么一点。我不知道曹操在死前意兴阑珊的说我不想当皇帝时有没有想起过这个预言,我只知道当曹操在我们的故事里出场时他是压根没想过自己日后会只差一步到龙座的。曹操出场的地点是当朝司徒王允家的后堂,那个时候天已经黑了,深红色的高门半掩着,酒桌上一片狼藉,原本将大堂染成白昼的四十九根大白蜡被不知从何时开始刮起的阵阵阴风吹灭了大半,于是这个硕大空间内的一切都变的昏黄而班驳,而一群大男人甚至是老男人此起彼伏的哭声在这个环境下更显诡异万分。王允司徒一边擦着鼻涕一边哀号:“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 众人哭声立即提高了几个分贝:“国将不国……呜呜……国将不国啊……呜呜……”“董卓弄权,社稷不保啊。”司徒王允一边哀号一边擦着鼻涕。“呜呜……社稷不保啊……呜呜……社稷不保啊……”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王允扮演的是一个类似领唱的角色。其实这是很好理解的,王允是三公之一,属于高级领导。虽然看上去王允远不如董卓可怕,而且今天这顿饭的性质定位是伟大的,革命的,正义的,但是参与这次宴会的大小官吏都心知肚明董卓在讨伐张角与十常侍的时候也是正义的化身来着。董卓因为当权了,所以他变邪恶了,谁知道王允会不会是下一个。所以王允哭,大家就跟着哭,王允要说话,大家就边抹着眼角的眼泪或者是辣椒抽着鼻子听,王允说完了,大家再接着哭。总之自己既表了态又不会抢了领导的风头,那就万事大吉。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每当情节发展到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就该轮到不和谐音跳出来引导故事继续往下走了。很显然曹操就是这么个无组织无纪律的家伙。本来他是没有打算来参加这个宴会的,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这将是一个无聊的宴会。很显然,曹操的直觉错了,但所幸的是所有的牛人在得志前都将必然的潦倒,曹操是牛人,这点无可否认,曹操现在还不得志,这也是事实,所以曹操是潦倒的。因为潦倒,所以无聊。于是曹操只能在无聊与更无聊之间做一个选择。曹操叹了口气,轻声的骂了一句:“狗日的。”曹操这句话就象是在黑暗升起了两个太阳,一时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傻呵呵的反应不过来。按理说曹操是在自言自语,他们应该是听不见的,但遗憾的是满朝公卿在董卓的培养下注意力无时无刻不是高度集中,何况他们早就开始期待有个与众不同的家伙冒出来成为这个不伦不类的场面的结局——泪腺再发达,也是有哭干的时候的。只是这个与众不同的家伙未免有些不同的过了头——他们原先的打算是等着看谁实在坚持不住了装着哭的晕厥了过去,于是大家便可一涌而上,进而一涌而散。这句话对王允的打击委实太大,他机械的张了张嘴,问:“狗日谁?”曹操说:“董卓。”事情到了这里,接下来的一切于是就都顺理成章了。值得一提的是,那天晚上洛阳城内不止一个人躺在床上用湿毛巾敷着通红的眼眶破口大骂:“打倒董卓关我屁事,王允操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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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令人不解的是,虽然吕布一直没有给过董卓好脸色看,董卓却一直保持着克制,甚至还毫无顾虑的带些溺爱性质的把自己的大部分兵权都交给了吕布统领。关于这点我原先的解释是董卓将爱情转化为了伟大的友情。为了证明我的推断是正确的,我可以让董卓说两句台词:“在这个疯狂的世界上,两个小人物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问题。”“我想这是一段伟大友情的开始……”不过遗憾的是据我所知这两句台词屁股上都已经插上了美国佬的标签,如果我让董卓说了这两句台词那是要背上盗/版的嫌疑的,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种解释:董卓有自恋的倾向,他把吕布看成了年轻时的自己的化身。每个人都是有理想的,董卓不例外,理想总是会破灭的,董卓也不例外,当理想早已破灭的董卓遇见理想尚未破灭的吕布,那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但是李儒不知道其中的奥妙,他只知道自己很不满,他不止一次的告诉董卓吕布虽乃当世英雄,但绝非久居人下者,不可不信,也不可不防。开始的时候董卓还能保持风度的笑而不语,但是李儒总这么没完没了的唠叨,董卓也有些烦了,他责问李儒:“到底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这个问题即使是从最贤明的君主嘴里说出来,也会带着凛冽的杀气,而它是出自董卓这种根本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军/阀之口时,基本上就宣判了有人要二十年后再做好汉或孬种了。基本上的意思就是总有些幸运儿能在看似已盖棺定论的命运前逃脱,斯巴达克斯被俘虏后这么干过,拿破伦在被流放后也曾经这么干过,李儒虽然跟以上两位没有什么可比性,但他好歹也做了一把逃离者,不过他逃脱的方式有些可耻,他的小命居然是因为他一再在背后论其是非的吕布为他求情才留住的。吕布说:“李儒杀不得。”董卓说哦,“为何杀不得?”吕布说:“为己进言,可杀,为国进言,不可杀。”关于这件事,正统的历史上并没有记载。幸好我们知道记载与发生是两个概念,记载了的未必就是发生了的,发生了的也未必就能记载下来。同样道理的,在我现在叙述的这个历史里,这件事是被记载了的,但它未必就是发生了的。一部很经典的电影里有这么一句同样经典的台词:魔鬼玩的最大把戏就是让这个世界相信他从未存在过。在这里我们可以把魔鬼看成是一个很无耻的窃取了历史的家伙,进而可以推论出什么吴三桂袁世凯汪精卫都算不得真牛逼,算不上撒旦级的人物,他们顶多是在光天化日下改变了历史,不客气的说这件事人人都能做到,只不过影响程度大小有差异而已。真正牛逼的是那些把一段假历史偷天换日塞进我们大脑里的家伙,他们才是魔鬼,能够妙手生花的凭空将一段时间偷走。我们只能在这里已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进行意淫,而他们却不知正躲在天堂或地狱的哪个角落里窃笑:“傻逼,全是傻逼。”吕布救了李儒,李儒却并未因此便对他感激涕零。真正让李儒对吕布另眼相看的,还是吕布表现出来的野心。我在前面说过,吕布是一个伟大的矛盾体。众人皆知他小脑极其发达,但只有我知道其实他的大脑始终走在小脑前面。吕布父母早逝,他深深的明白这个乱世信奉的唯一法则就是强大,只有够强大才能活下去,而只有活下去了才有机会去考虑什么金钱美女山珍海味。在这个方面,吕布的观点与1968年的巴黎大学生是非常接近的——“要么一切,要么全无。”但遗憾的是,吕布并不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他对金银珠宝缺乏兴趣,也没有游戏花丛的意愿,整天被大大小小的公文与乱七八糟的会议折磨的脑顶渐秃的董卓更是让吕布对权利与政治望而生惧。吕布只想过上安稳而安逸的生活,吕布的理想家园是一片广袤不见边际的草原,大地肥沃,阳光充沛,一大片灿烂到及至的向日葵用无法复制的金黄色簇拥着自己搭建的简朴而坚固的木房,在那里没有战争,没有硝烟,永远看不见锈迹斑斑的盔甲与剑。吕布还幻想自己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一个骑在自己脖子上,一个在前面举着风筝在阳光下奔跑,前方不会有尽头。至于自己的妻子,吕布没有刻意去将那张应该是很美丽的面庞在自己的脑海中勾勒呈现,“该来的,终究会来。”吕布这样告诉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吕布是一个很小资的人。他故意忘记了阳光总是会有被阴郁欲滴的乌云所遮盖的时候,向日葵到了冬天一样会枯萎,而他的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他们不会满足于吕布幻想中的这个宁静而与世隔绝的世界,如果会,那只能说明吕布不是一个好父亲。但无论吕布的这个幻想是多么的荒谬不可实现,吕布还是拥有去幻想它的权利的。生活对吕布来说是那么的残酷,吕布活着的唯一乐趣就是为了自己的这个幻想而努力,然而他为实现这个幻想所做的一切却又是在逐寸的吞噬着他的理想家园,吕布做的越多,反而走的越远。有个美国作家说:不要放弃你的幻想。当幻想没有了以后,你还可以生存,但是你虽生犹死。若将这句话投影到吕布的一生中去,那么这句话将会显得莫名的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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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告诉吕布,她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叔叔,另外还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与两个叔叔就离开了陷空山,说是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结果一直没有回来。几年前,她母亲病重,哥哥于是打算把父亲找回来见母亲最后一面,结果连他自己都没有再回来过。两年前,姐姐也离开了陷空山,整个家就剩下了透明一个人。透明于是得出了一个结论:外面的世界一定要比陷空山美好上无数倍,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往外面跑,而且统统都不再回来。而且根据透明说,如果不是那一大堆破房子的牵绊,她准一早就已经离开了陷空山。透明还说,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她发现吕布本质上是个好人,虽然有些笨手笨脚,但是可以信任。她打算在吕布把房子修缮好之后将这一大堆房子交给吕布代为管理,如此一来,她就可以放心的下山去。透明在说这些的时候语速飞快,象是在炒豆子,足见其心情激动,洁白的脸颊上也因此飘起了两朵红云。吕布虽然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命题——他觉得在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有可能把那一大堆废旧的木头与铁钉整合成房子的模样的,另外,自己其实也不值得信任,房子落到自己手里,很有可能会遭受被出卖的命运。但无论如何,外面的世界并不如透明想象中的那么美妙,吕布觉得自己有必要向透明说明这一点。这并不是一个三言两语就能搞清楚的问题。假若吕布对透明说:其实外面的世界还不如陷空山美好。透明势必就要反问: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离开了之后就没有再回来过?吕布当然不好意思直说他们很可能已经死在乱世当中了,如果说他们忘记了回来的路未免又太缺乏诚意,除此之外,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足以让人信任。吕布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只好保持了沉默,并不直接发表意见,打算等透明平静一些后再进行旁敲侧击,让透明放弃离开陷空山的念头。但在一段时间后如何打破沉默就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此刻质疑中午所吃的地瓜的生熟程度总有些突兀,提及明天的工作效果将会如何也不怎么合时宜。另外,吕布此刻对自己为何一定要劝阻透明离开陷空山产生了一丝怀疑,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如果不先行解决它,其他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首先,吕布很清楚,透明离开陷空山并无损自己的利益。不但无害,而且有利,如果吕布早一天把透明打发走,那他就可以早一天凭空得到一大套家产——但如果是我,我就不会以为这是什么好事,因为那只是一堆废旧的木板铁钉与尘埃,除了牵绊我的自由外,再无其他用处。其次,吕布很清楚自己并非一个热心肠的好心人,如果是,自己也就当不上头头。吕布怀疑自己之所以会对透明如此热心是因为自己对她产生了企图。很显然,这个企图对透明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有句老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我是透明,那我就应该尽快打消要离开陷空山这个念头,因为有个男人对我产生了企图,而这个企图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要让我打消这个念头。显而易见,一个神神叨叨总拿着一件事在你耳边说个没完的吕布是任何人也忍受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早打消与晚打消是一个时间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毅力问题,除了这两个问题外,就再不能说明别的。不过退一步说,就算透明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也为时已晚,吕布既然已经有了企图,而且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不可能轻易放过透明。透明摆脱这种困境的最好法子就是尽早让吕布实现他的企图,如此一来吕布就没有理由对透明施以骚扰。不过这样做显得太轻率了,即使是吕布也不会同意。事情还可能是这样:吕布想到自己可能对透明产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觉得很匪夷所思。首先,自己是个将军,可不能这么随便;其次,自己并不是兵士,可不能象他们那样随便。总之吕布拒绝承认自己对透明有企图这个事实,如果是这样,事情的发展就会变的异常可怕——吕布既要达到自己的企图,又要拼命掩饰自己的企图,这件事委实辛苦,实在不应该是人去做的,如果有人一定要去做,那就一定会得上精神分裂症。如果吕布得了精神分裂症,那他就有可能杀人放火,甚至是大搞同性恋,把整个陷空山都搞的乌烟瘴气——接下来你一定猜到我要说些什么了:这种可能太过黑暗,因此可以忽略不计。吕布陪着透明坐了一会,开始心怀鬼胎。如你所知,开始的时候他与透明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但既然现在他发现自己对透明有了企图,那事情也就不可避免的要走向复杂,而这种复杂是我乐于见到的。将一件简单的事变的复杂繁琐正是我所擅长,早在读中学时我班主任就曾在家长会上指出我“专门乱拱水”,这里的“拱”是方言,意通“搅”字,他老人家意思是说我特别会浑水摸鱼,任何原本一清二白的事情到了我手里准会变的乱七八糟没有头绪。必须指出,这种浑水摸鱼的本领对我有利而无害,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改掉它的打算。吕布突然说,他肚子饿了,问透明晚上还剩了饭菜么,他打算回去填填肚子。透明担心吕布吃了冷的东西拉肚子影响明天的工作,于是决定和吕布一起回去,给他把饭菜热热。两人往回走了几步,吕布突然又说不用回去了,咱们直接去摘些野果子吧,我发现有些野果子长的甚是奇怪,也不知道能吃不能吃,正好你可以教我如何分辨。透明认为这个主意不坏,毕竟,摘果子要比生火做饭简单的多,另外说到分辨野果子,透明绝对是专家,而且绝对不会藏私。也就是说,她非常乐意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吕布。但问题是,吕布说是要去摘野果子,但他却没有往阴暗诡秘的树林中走去,而是大步走向了那一大片随风起伏的草地。众所周知,在草地里面更有可能找到的是兔子。兔子是一种可爱的动物,透明可舍不得伤害它们。她跟在吕布的后面,走在草地中,心中感到忐忑不安,打算出声阻止——她刚生起这个念头,吕布却已经停了下来,微笑着对她说:这里的景色真不错,我们不妨在这里坐坐。吕布面含微笑,语气轻松,一点也不象饿着肚子。透明则是一头雾水,觉得他真是古怪极了。如果我是透明,我就不会觉得吕布古怪,反而会觉得吕布正常的不能再正常,因为我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叫吕布的家伙已经爱上我了。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一定会变的有异正常——这是从内容上来说,而从性质上来说这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有人能无动于衷的说我爱上你了,那他一定是在骗你,如果他真的是无动于衷,那他不但是在骗你,而且情节极其恶劣,远胜于上一种。如果我是透明,我还能够判断出这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家伙只怕会变的越来越古怪,但是因为我对他有些许好感,所以这件事到也不是太坏。但现在我不是透明,也就没有办法把我的这些想法传递给她。在这种可能里,透明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对男女之事所知甚少,她想不到吕布之所以变的古怪是因为爱上了她的缘故。另外,她对这件事也缺少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吕布首先要做的是让她去接受这件事情,然后再去让她接受自己……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很麻烦的过程,要把它搞出个结果来不但对吕布是种折磨,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酷刑。相比而言另一种说法就简单的多,也直接的多:吕布发现了自己对透明有所企图,于是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修房子,而是为了展现自己的魅力,征服一个女人。吕布同时又想到,自己既然贵为将军,所采用的法子自然不能与兵士们如出一辙,而且如果自己不抓紧动手,那第一个成功的人就很可能不是自己,而是某个兵士。无论如何,这是吕布不能接受的。想到这里,吕布便下了决心,上前一把扛起了透明——后来想到这段日子透明的招待,于是转而又把她放到了背上背着,打算把她带回家去。透明大惊失色,感到了恐惧,手足都用不上力,随时可能从吕布背上掉下来,只好紧紧的缠住了吕布,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这时候吕布已经背着透明大步往家走去——在他出来之前还只是透明的家,而如今已经变成了他与透明共同的家,这真是一个妙不可言的变化……我喜欢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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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清晨,吕布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的身体散发着适中的温度,以及适中的诱惑。吕布情不自禁,于是从后方抱住了她……这样一个开头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吕布又昏昏沉沉的睡去,不知过了多久,透明推醒了他:该起床了。吕布睁开眼来看了一下,确认天还没有亮透,于是没理会透明,转个身继续睡觉。透明对吕布的无动于衷很不满,于是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嘟囔囔的抱怨:每天什么正事都不干,亏你还是个男人。透明是一个尚年轻的女孩子,虽然已经嫁了人,但绝不会对自己的身体容貌马虎,也就是说,她的抱怨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象是一只不停歌唱的知了。吕布不能承受,阴着脸翻身而起,一声不吭的摔门而去。这个举动激怒了透明,她紧跟在吕布身后,语速极快的质问吕布:你摔什么摔?我难道说错了吗?你有什么资格生气?吕布也不搭理她,径直走出了前院。透明追到大门处便停住了脚步,也停止了对吕布的斥责——她可不想让自己成为全寨人的笑柄,另外她知道过不了多久吕布就要回来吃早饭——他可还没有学会如何分辨野果子啊。透明这么想,我们说她识大体,不会让人家看自己的笑话,这就保全了自己与吕布的体面。但吕布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他走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走在一栋栋静悄悄的竹楼之间——这些竹楼现在已经属于兵士们,半天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吕布感到很难堪,不知道该走去哪里,同时开始在心里数落透明的不是——每天太早起床;饭菜越来越不可口;整天唠唠叨叨,简直就象个老女人……其中吕布最不能忍受的是最后一点,换了是我,势必也不能忍受。但透明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说她象个老太婆,实在有点牵强。可想而知,他是在将透明与貂禅进行了一番比较后得出这个结论的:貂禅是UPTOWN里的上等公民,受过良好的教育,深谙沉默是金的道理,一年里说的话还没有流的眼泪多。而透明自小生活在蛮荒之地——在吕布看来是这样的,缺乏一个淑女最基本的素质,疯疯癫癫的,简直就是不可理喻。吕布想到这里,突然记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军营了,也不知道貂禅现在怎么样。吕布心里顿时热了起来,肾上腺感受到一股久别的冲动,浑身的肌肉都有点紧缩,可以说,他甚至有点迫不及待。但是在这之前,早饭总还是要吃的,空着肚子去穿越那片密林显然是缺乏考虑。想明白了这个,吕布便立即掉转了前进的方向,准备回家吃早饭去,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发生的话,吃完早饭后他就会回到自己久别了的兵营中去,在那里吕布可以重新成为一个头头——能不能重新成为将军就不好说,还可以见到自己的旧爱。这是一件让人心情激动的好事,但透明显然不会同意我这个观点。关于吕布想回到自己的兵营去这件事,可以简述如下:吕布来到了艺术家的营寨之后,认识了透明,被其活泼爽朗的性格吸引,于是便住了下来,和透明成亲,并把貂禅置之脑后。但到了后来,吕布与透明发生了矛盾,闹的一塌糊涂,于是就又记起了貂禅,并打算回自己的兵营去。再简单点说就是吕布喜新厌旧,始乱终弃。这样一个吕布,我们大家肯定不会喜欢,但我们大家都不会拒绝自己成为他。这是一个悖论,具有让人头昏眼花的功效——想着想着绕来绕去不知不觉就晕了——但幸好我找到了解决它的办法:因为事实很可能并不是如我所说的那么简单。也就是说,作为参照物的吕布并非如我所说那么不堪,既然如此,以他为基础的这个悖论自然就会不存在。但根据事实会不会推导出别的悖论我也拿不准,因为这要看以后的事态发展。而在将发展延续下去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进行一段与上所述在时间上平行的叙述。我的意思是:事情还可能是这样的……一切如前所述,吕布在清晨中醒来,然后又昏昏沉沉的睡去。睡了没多久,吕布感觉到有人在轻轻的推自己,动作轻柔而规律,让人感觉象是睡在摇床上一般。总之,如果没有经验,你绝猜不出这是有人在叫你起床。吕布睁开眼,对透明说:什么时候了?透明将嘴凑到他耳边,轻轻的说:天色不早,该起床了。吕布本不想起来,但又想到,如果自己不起来,那透明就会一直待在床上摇晃自己,如果是这样,就没有人会去做饭,届时自己就要饿肚子。吕布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一翻身坐了起来。透明望着吕布,露出了羞涩的笑容,说:相公早饭想吃些什么?吕布打了个呵欠,说:随便。透明白了吕布一眼,说:世上可没有随便这个东西呀。吕布大感头痛,说:那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我无所谓……呃,那就吃小米粥吧。透明领命摇曳着身姿往厨房去了,吕布望着她的背影,深深的叹了口气,不可抵挡的怀念起了貂禅……原来在这种可能里,透明出身陷空山的豪门世家,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深谙为妻之道,是世上少有的真正的大家闺秀,谦谦君子们梦寐以求的人生伴侣。但对吕布来说,和她过日子就象喝下了一杯不冷不烫的白开水,乏味的令吕布想自杀。而貂禅就不一样了,她从小娇生惯养,脾气火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吕布而言就象一杯烈酒,喝下去后充满了未知的变数。在这种情况下吕布要怀念她,到也是可以理解,因为这种情况要比上一种更难以忍受,换了是我,跑的只会比吕布更快。不过无论怎么说,这可不是他喜新厌旧的借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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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可能里,兵士们具有很好的修养,觉得自己提着刀剑举着火把去追逐一些女孩子有辱斯文。他们决定要保持自己的体面,具体的说就是他们并不打算急于求成,而是要耐心的去展现自己的魅力。通过自己的魅力去俘获女孩子,这样他们的体面就能得到很好的保全。不过我认为,最好的保全体面的方法并不是展现自己的魅力,而是什么都不做,等着女孩子来俘获自己。只有这样,兵士们的体面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全。如果是这样,那保全自己的体面就成了兵士们此行的唯一目的,兵士们可不会接受这个安排。兵士们在展现自己魅力这件事上表现出了很大的耐心,同时也表现出了很强烈的信心。既然自己要寻找的目标就在这里——这是事情的开头,而且她们也不能往别的地方去——这是事情的经过,那事情的结果也就无法避免。既然无法避免,那就不妨慢慢来,反正时间就象一个空瓶子,你总要往里面填些什么。很显然,兵士们的心态非常平和,这样做起事情来就能事半功倍。兵士们还认为展现魅力这件事是自己兴趣所在,要比之前无所事事的生活有趣的多。兵士们的这种想法我很赞同,就一种生活状态而言,有趣总要比无聊的好。但看起来兵士们似乎要将展现自己的魅力当成一份工作,也就是说,他们打算把自己的兴趣当成一份工作。这个想法我就很不赞同,实际上,把兴趣升华作工作是一件极端恐怖的事情。工作这个东西就象癌细胞,看到什么就吞噬什么。想想看吧,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没有了任何的兴趣爱好,唯一能干的就是工作,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兵士们简单的商议了一下后,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有必要在此处住下来。吕布对此有不同意见,但也无法阻止。兵士们说了:如果谁不想留下来,尽可以回去。这句话虽然没有点吕布的名,但很明显是针对吕布说的。因为在这么多人当中,只有吕布回去了后还能拥有爱情——这个时候兵士们已经完全不把吕布当将军看了,所以他们敢说出这种话来。吕布为此感到了一阵阵的痛心,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同时又觉得自己绝不能就这么灰溜溜的一个人回去,于是他决定留下来,与兵士们一起建房子。兵士们建房子的速度非常之快,这主要是因为这次他们是在给自己建房子的缘故。同时兵士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建房子是为了去那些已经盖好的竹楼当户主。出于这个原因,现在所修建的房子在规格上可不做要求,只要是能住人就行。具体点说就是这样:可以不要厨房,因为兵士们已经习惯了吃野果子;可以不要茅房,因为后面就是一大片草地;可以不用卧室,因为身体是兵士们唯一的私有财产,而且他们知道作者曾经说过不会让同性恋发生在这部小说里,所以兵士们可以放心大胆的睡在一起——但是我对作者能不能说到做到表示谨慎的怀疑。至于其他的什么书房棋房琴房,兵士们压根都没有想到,如果不是因为晚上风大,他们甚至想偷懒把墙壁也省了。如果要对兵士们修建出的房子进行一番描述的话,大概就是这样:四面都是墙——也只有墙。墙面非常不整齐,一块凸一块凹的,整个加一块就构成了一面立体的三维画,无论是谁盯着它看久了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严重的会变成个糊涂的弱智,最轻微的也要变成斗鸡眼。这样一个害人不浅的东西,只有两种人可能制造的出来,一种是最蹩脚的泥水工,还有一种是最卑鄙的艺术家。兵士们两者都不是,但又和两者都沾了点关系。墙的上面堆砌着横七竖八的木头,木头上绑着大量的树叶与野草。很显然这些树叶与野草绑的并不牢靠,连兵士们也放心不下,所以又在它们之上压了不少石头冒充瓦片,完全不考虑这还象不象一个屋顶。如果这间房子存在的时间足够长,房顶上一定会形成一个花园,可能长出各种植物,并有各种动物生活其中,如果它足够广阔,或许还会有不明所以的动物误会这就是整个世界,世界是方型的,尽头就是深渊。关于房子,还有可能是这样的:如前所述,兵士们认为自己并不会在这座房子里呆太长时间,因此可以极尽简朴。于是兵士们就合伙起来建筑一间可供千人居住的大屋子,可想而知,这间屋子大的有些离谱,但既然是大家一起动手,就不需要太多时间。四面墙修建到一半的时候,问题出现了。有聪明的兵士想到,建四面凹凸不平的墙不是问题,但上哪里去找那么长的木头盖房顶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兵士都放下了手中的活坐下来想办法。后来,终于让他们想到:我们要的只是平面面积,立体的体积可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啊。兵士们的意思是他们需要的只是睡觉时的平面,至于其他的空间被砍掉也无妨。也就是说,兵士们开始刻意把墙往里斜着修,这样一来,只要墙修的越高,届时盖屋顶所需的木头就越短。还可以推断出,如果高到了一定程度,四面墙壁在某一点上可以会合,那时就无须什么屋顶。不过虽然死人住在金字塔里是一件挺荣耀的事,但活人住在里面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还有一点必须提到,无论房子被建成什么样,它都是兵士们劳动的产物,不能被轻视。在这里,兵士这个词包含了两个概念:一是兵士,二是吕布。我这么说的意思昭然欲揭:吕布已经和兵士们没有什么区别了,两者可以用一个名字来代替。尽管吕布曾经是一个将军,但我们知道,曾经这个词是最认真不得的。若要认真的追述本源,吕布到也不是什么将军,他和所有的地球人一样 ,都是一颗渺小的卵子。这个事实无法驳辩,但少有人愿意承认。不过我也认为如果事事都认真到这个地步,那么生活也未免太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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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营寨里的士兵分成了三个派别。努力盖房子的可以算做是保守派——他们需要保住自己的老婆。与保守派相对应的是激进派——他们的任务是抢保守派的老婆。对这两派兵士进行描述并不是我的强项,因为我并没有抢过别人的老婆,又因为我还没有抢过别人的老婆,所以我也就没有老婆可供别人抢。总而言之,既然抢和被抢两件事我都没有干过,那我就没有资格去对这两件事情发表什么意见。也就是说,接下来我要重点叙述的是另外一个派别的兵士——如你所想,就是那些处心积虑打算穿过密林去找个艺术家做老婆的那些兵士。需要说明的是,穿过密林去找个艺术家做老婆这件事我同样也不曾经历过,但同时我也没有发现有别人经历过这件事。也即是说,这件事大家都没有经历过。既然大家都没有经历过,也就没有人能说我对这件事的描述不对。若有人说了,那他就是胡说。他必须先证明他不是胡说,尔后才能证明我是在胡说。很显然,无论如何我都是立于不败之地的,我认为这对我很有好处。很久以前,陷空山上有那么一群兵士处心积虑的想要穿过那片深不可测的密林。在密林背后,有他们未来的老婆。可以想见,那是一些明眸皓齿的女子,具有似水的温柔,随时可以抚慰他们疲惫的心灵,而且她们对自己要给一个兵士做老婆这件事并不缺乏了解,甚至可以说是充满了期待——很显然,后面半句话是兵士们不负责任的幻想。实事求是的说,产生这种想法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离谱。但若他们不立即穿越过去,恐怕情况就会有变化:最糟的变化是她们忍不住对兵士的想念而自己跑了过来,结果就是遇见了不该遇见的兵士,搞错了姻缘;最好的变化是她们保持了女性的矜持,一直在密林对面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兵士,但是兵士们一直没有找到路过来,到最后也就不再想找到路过来了——如你所知,再温柔的老女人都不能娶来做老婆,这个时候再过去,被抢的对象到底是谁就值得商榷。但兵士们还是觉得这个结果要比她们自己跑过来产生的结果要好些,至于为什么要好些,他们也说不清楚……毫无疑问,这同样是兵士们不负责任的幻想。总之,时间耽搁的越久,情况就有可能变的越糟。但是该什么穿越过去,这始终是一个问题,而且一直解决不了……我可以很真切的感受到他们的焦急:因为上火而两眼红肿,口干舌燥,看起来象是得了非常严重的红眼病,再严重些的就象是一只基因产生了变异的熊猫;吐出来的口水又干又黄,而且辛辣异常,象是撒了泡尿——假如他们还有口水可吐的话;因为废寝忘食,导致瘦的象是一根面条,同时身上全是伤痕——这是由于经常去密林中探路的缘故,浑身上下唯有一个器官是生机勃勃的,时刻保持着他们的威严,但是这个器官过于生机勃勃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可以说,这些兵士为了娶个老婆吃了很大的苦头。而且这个苦头越来越大,丝毫没有消停的意思。就象我说过的那样,这是一片很广阔的密林,兵士们的战马已经被它吞没了,企图打它的主意实在是不应该,而且在里面还生活着数目不详的眼镜蛇,野狼,野猪等等危险的动物,这又加大了活着穿越它的难度。兵士想过去问那些穿越密林过来的艺术家们,但是穿越密林过来的女艺术家都对他们保持了很大的戒心,如你所知,想抢别人的老婆的人都会把自己的企图隐藏的很好,她们有必要对任何身份不明白的人保持警惕,以表示自己对爱情的忠贞。至于那些穿越密林而来的男艺术家,他们则对兵士保持了更加大的戒心,如你所知,如果有人企图打你家里的女人的主意,你也会对他们保持很大的戒心。这样的话,能够穿越密林且与兵士们没有利益冲突的的就剩下了一个人,毫无疑问,那就是曾经被艺术家带过去了的吕布。但是据吕布说,那天带路的艺术家走的极快,自己根本来不及记忆,而且那条路曲曲折折绕了无数个圈子,简直就让人头晕,就算有充足的时间自己也记不下来,除非是当场就用笔画在纸上才有可能——但是你们事先又不跟我说,我怎么会想到要带纸和笔?如此一来,错的倒成了兵士们,兵士们以为吕布很不讲理——作为一个军人,本就应该具有随时随地绘制地图的意识,这不是纸和笔的问题,而是一个觉悟的问题。但是吕布是头头,兵士们只有自认倒霉。就在这些兵士走投无路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那些在建自己的房子保守派兵士在激进派的威胁下感到了很大的压力,于是主动来找第三派的兵士帮忙。他们说如果你们帮我们把房子建好,我们就让我们的老婆把过去那边的路告诉你们。这个条件很优惠,兵士们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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貂禅从小到大都是司徒王允家的婢女,不过婢女只是她的一个身份,她还有一个身份是司徒王允的养女。这也就是说貂禅从小到大穿的是最好的丝绸衣服,吃的是最洁净的食物,住的是最幽雅的小居,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接触的是最成功的人士,连呼吸到的空气都是最清新的。总而言之,她没有一丝变坏的可能。如果她变坏了,那只能说明这个世界也一起变坏了,我们知道由于参照物是随着她同步运动的,所以她还是没有变坏。王小波先生说过自从有了城市以来,所有的城市都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座Uptown,一座Downtown。毫无疑问,貂禅属于UPTOWN中的一部分。对于她来说UPTOWN就是整座城市,她就该在这样的城市中呼吸,吃饭,睡觉,练习歌舞,对着墙壁发呆,坐在小亭中凝视水底似有落花,然后被逐渐淡去的月光晒哭。这种生活很乏味,这是对于我们来说。而对于貂禅来说,她的生活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一切都顺理成章,并无丝毫不妥。可以说,貂禅是热爱UPTOWN的,如果离开了它,貂禅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就象那个傍晚她瞪大了眼站在吕布面前一样手足无措,感觉象个白痴。我能理解为什么这是貂禅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私自离开UPTOWN。每个人都不喜欢变成白痴,貂禅是如此,我也是如此。我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已经六年了,熟知对方的每一个优点与缺点,身上每一处皮肤的粗糙程度。我们早已对彼此失去了激情,连做爱都有了固定的模式与程序,发动起来就象是一条一丝不苟的流水线,让我总是想起摩登时代中的卓别林。我对这种生活很厌倦,但又无法离开它,有点象是抽大烟的感觉。更不妙的在于我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去接受一种新的生活的能力,也就是说在新的生活面前我会变成个白痴,我现在还能写这些东西,这说明了我还没有变成白痴。或许有人就会问了:既然你没有变成过白痴,那你怎么知道你就会变成白痴。这个问题是个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式的怪圈,由于我还没有变成白痴,所以我不会试着去做答。我只知道生活在汉朝末年的那个貂禅在见识过一次真正的DOWNTOWN后就完完全全丧失了对它的兴趣,这个事实让我不得不承认,她是要比我勇敢的。有句话这么说:“恨它,适应它,到最后离不开它,这就是体制生活。”遗憾的是我没有找到关于貂禅对她的生活的痛恨始于何时止于何时的记载。在我的故事里UPTOWN对于貂禅来说就是全部。但是对于UPTOWN来说,貂禅并不是全部,她这样的生活也不是全部。每一个UPTOWN中都有无数个貂禅,她们的生活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她们在各自的UPTOWN中可能是一块砖,一片瓦,也有可能成为整座UPTOWN的天空,当然最可能的是什么都不是。这个是很难说的,比如现在的貂禅什么都不是,但是在不久以后就会成为洛阳的天空,再不久以后她就塌了,又什么都不是了。我们要承认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但是也要清楚并不是人人都是貂禅,我们最有可能去面临的命运就是:现在什么都不是,以后什么都不是,最后什么都不是。这样的话很多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谈论起我们时就会诧异万分外加一脸的不屑:原来他们什么都不是!这情形就如同我们现在谈论起我们的祖先时一样。貂禅在这之前并不是没有来过DOWNTOWN。每隔一段时间司徒王允都会到DOWNTOWN里去视察民情,貂禅偶尔也会跟在车队里去看看新鲜。但是我们知道,这种时候出现在貂禅眼里的DOWNTOWN与UPTOWN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一样雪白的墙壁,一样干净的路面,一样茁壮的花花草草,甚至连路边的老百姓一个个都腆肚而行,看上去都和UPTOWN里的没有什么区别。这时候貂禅就会说:大汉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国家!貂禅看不见在雪白墙壁里面守着老百姓不让他们出来捣乱的差役。也不会知道在她来这里之前这里已经用十几台大水泵抽了洛阳河的河水足足冲了三天三夜,连死蚂蚁都没有剩下一只。貂禅所看见的花花草草都是从UPTOWN里运过来的,所以貂禅会觉得很眼熟,而为了让它们看上去更茁壮,全部都打了激素,所以貂禅认不出来。至于那些老百姓,全都是DOWNTOWN里的官员冒充的,所以个个才会肥头大耳满脸油光,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一定会以为大汉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貂禅在两座城市的UPTOWN里住过,一是洛阳,一是长安。对貂禅来说这两座城市就更没有区别了。周围的东西是一样的,周围的人也是一样的,看来看去最有可能不一样的还是自己。貂禅从洛阳来到长安的一路上都是坐在一个很大的马车里,里面有一张同样很大的床,床上垫着光滑无比的丝缎,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要打瞌睡。车里还有四季水果,琴棋书画,五尾金鱼,两只鹦鹉和一只通体雪白两眼赤红的波斯猫。车的后方有个隔间,乃是五谷轮回之所。床沿上放着一个金铃铛,貂禅摇一声,便会有人进来送饭;摇两声,就有人进来陪貂禅下棋;摇三声,就有人进来给貂禅说笑话……床头上还有本书,上面详细的记载了铃声次数对应的服务种类,总共有五百六十二种,越到后面越是有趣。比如说摇三百三十三下会有人戴着草帽骑条鲨鱼进来跳肚皮舞,摇四百五十下可以召唤阿拉丁的神灯。神灯是什么貂禅不知道,但貂禅知道一定很有趣,遗憾的是她摇到一百多下就胳膊酸痛了,结果召唤出来的是一头自称是天蓬元帅的色猪,它一直色咪咪盯着貂禅,还不停的流口水,这让貂禅很失望。车子里四面都挂着厚厚的窗帘,不但不透光,而且消声,外面发生了什么貂禅根本不知道。甚至有时候一觉起来会记不起自己是谁,这说明这些窗帘还会吸收人的记忆,当然,我也可以给一个科学的解释:窗帘太厚,车内空气不流通,造成缺氧,所以影响了貂禅的记忆力。按理说貂禅这样一个乖孩子是不应该对外面的世界有什么想法的,但是我们知道好奇是人最要不得的天性,于是貂禅便掀开窗帘往外看了一眼。她不该看这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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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在凤仪亭这个故事里已经出现了吕布,王允与貂禅这三个主角,他们所欠的只是一个见面的机会。也即是说,这个故事的可能性已经快被我穷尽了。对我来说,这件事的好坏难以判断。首先这意味着我很快就可以给这个故事画上句号,这是好的一面。但不好的一面是我还没想好如何给这个故事画上句号,或者说,我还没想好要不要给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句号。如前所述,我已经失去了对这部小说的控制。在这部小说里出现了太多荒诞不经的东西,接下来指不定还会出现什么更加荒诞不经的东西。为了不让它看起来太离谱,让它趁早结束无疑是上上之选。但是如果我这么做了,我就失去了另一种可能。在那种可能里我将把这部小说扭入正轨,也就是说看起来并不那么荒诞不经。由于是我主动放弃了这种可能,我难免会有些看不起自己。这种感觉很要不得,但是我又实在没有把握让这种可能实际化。因此,可以说我现在的处境与当年岳爷爷接到十二道金牌时有点相似——很显然,这又是一个荒诞的比喻。无论是性质上还是形式上,我与岳爷爷都没有可比之处。若有,只能说我们都是面对着前进与后退这两个选择左右为难。众所周知,这样的左右为难每人每天都在重复着,实在算不了什么。如此说来我所面临的痛苦也就变的无足轻重——要知道,我担心就是担心这个,或许这就是我抬出岳爷爷来做参照物的原因之一,至于其他原因是什么,我还没有找到……伟人说的好: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做任何事都是有缘由的,同理,别人做任何事也都是有缘由的。遗憾的是我们总是只看见自己的缘由,而对别人的缘由视而不见。这个世界只能是黑白两色,据我所知这是最严重的色盲患者方能达到的境界,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色盲患者却不在少数……说到这里,我觉得我有必要对王允其人做一个简单的描述,否则我就有沦为这样一个色盲患者的嫌疑。我们知道,王允的官职是司徒,三公之一。在汉朝,司徒是很高的官,是朝廷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在很多情况下都享有一票否决权。当然,这是在董卓当政之前。在董卓当政后朝廷里数一是董卓,数二还是董卓。换言之董卓就是个大独裁者,其他的文武百官统统都是摆设,真正握在自己手里的权利还不如个偏远之地的小县令来得实在。可以这么说,董卓上台后王允实际上就已经退休了。问题是王允并不想这么早退休,但又他不敢对董卓表述这一点,于是他感到了很大的为难。不但感到了为难,还感到了惶恐,因为他不知道董卓是不是也对自己感到了为难。出于这个原因,他默许了曹操的暗杀计划,但是出于对董卓的畏惧,他又不敢全力支持曹操的暗杀计划。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结果到头来他只能是感受到了更大的为难与更大的惶恐,可以说,这个局面完全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巴以关系——无须讳言,这也是一个荒诞的比喻。古训有云:乱世出英雄。其意思也就是说乱世的时候遍地都是机会,闭着眼睛走路都能踩着钱包。但是由于董卓一直未对十八路诸侯发动攻击,而是专心稳固自己的后方基业,这导致王允无机可趁。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董卓的势力日渐扎实,就象一棵从别地移来的大树已经将自己的树根牢牢的扎进了土里,这时候再想把它连根拔起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这个过程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很多年后某个光头关于内外关系的一句名言,需要说明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寓意。当然,读者怎么想我管不了,但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仅此而已。当王允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反而不感到为难了——这很好理解,但他还是会感到惶恐——这同样很好理解。在这两个条件的同时作用下,他想到了给自己找个在董卓面前说的上话的靠山。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突然出现在校场上,同时否定了王允居心不良论。在我看来,一个人官衔的大小与胆子的大小是成反比的。古训又有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致说的也就是这么一回事。王允所面临的情形还没有危急到让他狗急跳墙的地步,这个时候他能想到的自然不是脱下而是保住自己的鞋子。罗贯中老师的意思是他在这个时候很唯物主义的想到了国家与人民,所以很智慧的想出了美人加离间这一着。这个说法很具有欺骗性,我们只要细细分析一下就会看到,如果董卓被除去了,汉朝的政权也不会落回陈留王手上,最大的可能就是由首功之人司徒王允来把持。且不说落后的封建社会性质没有得到改变,仅从这个过程来说:一个邪恶董卓倒下去,另一个邪恶董卓站起来,这算哪门子正义?关于上面那句话需要进行一下说明。前一个董卓的邪恶是相对于后一个董卓而言,后一个董卓之所以邪恶是相对于再后一个董卓而言……这个过程就象一个伟大的正弦波,生生不息,其乐无穷。除了不幸生在其中的人,谁对其也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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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是平淡无味的,这是指前一个吕布;吕布是值得羡慕的,这是指后一个吕布;吕布是值得痛恨的,这也是指后一个吕布。时间缓缓过去,当吕布步入他在洛阳的第二个年头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在洛阳城中已经不再那么受欢迎了。吕布不再受欢迎的原因有两二:一是因为他倡导的整风运动给军队创造了烧杀抢掳的机会,就象我说过的那样,洛阳人民把这笔帐全算在了吕布的头上。俗话说相由心生,洛阳城中另一个吕布的面目立即变阴险奸毒,虽然还是很帅,但在洛阳人民心中俨然已经变成了嫪毐第二。吕布依然能不时感到他的存在,但是性质已经变了,以前是听到他泡妞喝酒的消息,现在是听到他强奸妇女的消息,吕布心里自然很是不爽,情急之下还会替他申辩几句,但是由于吕布说的是蹩脚洛阳话,所以还是没有人理他。这无疑是一件很令人恼火的事情,就象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因为长的太帅经常会莫名其妙的被找去办公室挨批想要申辩却根本没谁理我,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火冒三丈,恨不得逮住谁狠抽一顿扳子。依我看来吕布的心情和我当时的心情差不多,每当他冲上去操着一口蹩脚的洛阳话对着那些一边绘声绘色叙述吕布的犯罪经过一边狠狠的唾骂的路人说事情不是这样的,世界不是这样的的时候那些路人都会以一种见着来天外来客的目光迅速的瞟他一眼,然后以吕布为中心向四周散开。然后吕布便会产生与我一样的愤怒,与我不一样的是我的愤怒找不到出路,因为我要罚站,但是吕布不要,所以他可以追上去拉住别人的衣袖继续自己未完的申辩。这个时候吕布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首先他很高,其次他很壮,最后因为经常杀人的缘故眼神也很凶狠,不幸被他抓住的人在他压倒一切的强大气势面前除了两股栗栗外找不到别的法子来表示自己的仰慕之情,只能是老老实实的听他说完。或许有人看到这里会说不对,洛阳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洛阳人民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民,是威武不能屈的,你这么说是对伟大的洛阳人民的一种侮辱。我对这种意见持保留态度,如果有个又高又壮超出我好几个重量级别而且面露凶光的家伙抓住我要和我说话我是绝对不会和他付之武力的,谁动手谁是傻子。而据我所知洛阳人民都不傻,所以这个事实非但无损洛阳人民的伟大,反而是体现了洛阳人民的智慧。关于我高中时的不幸遭遇我还有几句话要说。其实我长的并不帅,只不过我那时崇拜阿根廷球星雷东多,所以我显得很忧郁而且头发很长。而我的班主任是个地方支援中央的大胖子,对任何头发比他长的同性动物都充满了怨恨,仿佛是我们把本来应该属于他的头发给抢走了。在我进高中的第一节课上他就鼓吹要进行军事化管理,当务之急便是男生一律要剃平头。班上大多数男生都屈从于他的淫威,但是我认为毛发受之父母而且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了我有选择留什么发式的自由,于是没有理他。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还是缺乏对敌斗争的经验,结果一下子把自己彻底暴露了成为了整治的典型,从此开始了三年饱受折磨的高中生活。说起来我应该对他没有什么好印象,但事实是我现在经常去他家蹭饭蹭烟顺便摧残他养的两只猫一条狗,偶尔说起十几年前的那些事情他已经彻底想不起来了,我虽然现在还能记得,但是一想到我总有一天也会忘记了自己十几年前做了什么,我就会无比的绝望。让我们回到洛阳城中。根据我们对吕布的了解我们知道吕布并不是一个滥用暴力的恶徒,他在自己说完了自己想说的话后便会立即放人,甚至还会掏出几锭碎银塞在那个惊恐的洛阳人的怀里以示歉意,然后拍拍他的肩作为告别,很忧郁的迈着自己的大步子消失在人群或者是黑暗中。这几个动作来的很连贯,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吕布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人,如果他活到现在的话很适合去演恩雅的MTV,除了他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能让画面飘渺虚无,可惜的是吕布只生活在古代只生活在我们的记忆中,但是这并不影响他让他周围的一切都随着他飘渺起来,如果没有那几锭碎银的存在的话很多人都会误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当然银子不会是幻觉,这一点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都很清楚。综上所述,吕布虽然有着种种常人所不能及的优点,但他并不超脱,脸皮也不够厚。我们可以想象假如是董卓摊上了这么挡子事,那么他最多是将其当成个笑柄,或者是借题发挥开始铲除异己,而这就叫睿智了。根据我所知道的事实,洛阳城正在缓慢而准确无误的驶向它的终点,就如一辆不堪重负的战车。不久后它将在董卓手中化为灰烬,它的这个归宿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它的伟大,就象那些曾经伟大过的城市,比如特洛依,比如咸阳,洛阳选择了与他们同样的方式告别我们。洛阳并不会从此消失,这是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因为此刻在距离我几百公里外的地方,洛阳城依旧无言耸立着,就象什么都从未发生过;洛阳已经消失了,这也是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座城市也不可能被烧毁两次,如今耸立着的洛阳城或许同样伟大,但它已经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座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这应该不难理解,三年前我有女朋友,现在我依然有女朋友,但是她们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洛阳,也是如此。在洛阳城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吕布依旧会去城墙上眺望夕阳。看着厚实苍凉的城墙从这头到那头被不甚温暖的光线逐次渲染,就象是披上了一件血红的战袍,吕布心里总是一阵莫名的感伤。当然,吕布不会预知到洛阳城的未来,他只能解释为自己是在纯粹的伤春悲秋,但是现在即不是春天也不是秋天,这就让吕布很困惑。在城墙上的吕布在为是自己错了还是这个世界错了而苦恼的时候,洛阳城中的另一个吕布却已先于洛阳走向了死亡。吕布因为成功而遭人妒忌,因为成功的不被人理解而遭受到更多人的妒忌。这是造成他在洛阳城中不再受欢迎的另一个原因,然而它的影响还远不止如此。我们知道有句话说这世界上没有一面不透风的墙,把这句话微观到原子结构那么它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有人说它的寓意是指这世界上没有永远的秘密,我认为这就纯属扯淡。风就是风墙就是墙,与“秘密”这个词一点关系没有,历史上有太多永远的秘密,也正是这些秘密让历史变的不是那么枯燥,遗憾的是或者说幸运的是我举不出什么例子,但是我知道我在小时候曾经偷过邻居张大妈家的咸鸭蛋,依我看这就是一个永远的秘密。抛开我不堪回首的童年不提,董卓曾经想把吕布收为男宠这件事很不幸的成为了一阵透过墙的风,这件事究竟是谁泄露的出于什么动机泄露的无从得知也并不重要,总之这件事在军中广为流传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大家都说吕布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是个不知廉耻的贱骨头,用美色勾引了伟大的董大帅,还假惺惺的借义父义子之名行苟且之事。有知情人认为这么说有损伟大的董大帅的光辉形象,于是说不对,其实是吕布勾引未遂,但是大家都知道董大帅是连蚊子都舍不得杀的菩萨心肠,另外又不想把他放出去让他祸害人间,权宜之下收了他做义子,意在将此人软禁在身边,董大帅为了世界而牺牲了自己,这种胸怀是何等的伟大啊!我们要向董大帅学习!立即便有人跳出来做证,说是啊是啊 ,董大帅日理万机哪有时间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算有也是和大汉朝的如云美女们搞,哪里轮得到吕布这贱人,事实是吕布在自己的官邸里无日无夜的行有悖伦理之事,与董大帅无关。又有人认为这么说太过含糊缺乏生动,于是大义凛然的跳出来说自己曾经如何如何撞破吕布的奸事,吕府中终日淫声浪语不断永远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云云。有人又补充说吕布如此败坏风俗与纲纪,简直就不是人了,于是有人就问,不是人了那是什么?有人便回答说是妖,又有人认为把吕布与妲己相比太便宜吕布了,于是说吕布还不是妖,充其量只能算是人与妖中的过渡动物,正确的说应该叫人妖。这个名称一出台顿时引来一片叫好声,并流传至今,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它渐渐失去了自己的本义,关于这个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之内,作者也就不多加叙述。这件事越传越邪乎,待它传入洛阳普通老百姓耳中的时候吕布已经成为了一个面黄肌瘦骨瘦如柴鼻孔内有进无出下半身已经溃烂了十几遍的行将就木的人妖,洛阳人民大受鼓舞,纷纷表示因果报应总有时,吕布多行不义终于遭了天谴。洛阳城内的烟花爆竹一时成了热门商品,几度脱销,价格上涨了好几倍仍然供不应求,烟花工厂抓住这个时机从全国各地进了大批量的火药加班加点大干苦干以满足洛阳人民的需求以及自己的钱囊。但各地诸侯就看不懂了,误以为董卓又在搞军备竞赛搞武力威胁,于是同仇敌忾的联系了起来,给以后的讨伐董卓埋下了伏笔。这件事让董卓雷霆大怒,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被人揭了短,另一方面是因为代表着自己曾经的爱情与希望的吕布不容如此诋毁。董卓给李儒下了死命令要他把这件事一查到底,无论牵涉到什么人,牵涉到什么关系,查出来的统统砍头,要是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你就把自己脑袋割了吧。事实证明这只是董卓的气话,李儒到是能把说了吕布坏话的文武百官的名单全列出来——只要把没说吕布坏话的名字去掉就可以了。但是问题在于这份名单太过庞大,把这些脑袋全砍了剩下的人还不够摆两桌的。董卓不是斯大林,大汉也不是苏联,他还没有把手下的高级将领大清洗一遍的资本。李儒只好随便杀了两个无关痛痒的家伙,董卓在清醒后也默认了李儒的这种行为,就连吕布也说算了,世上再愚蠢的人也总有比他更愚蠢的人来追随他,“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啊。”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吕布还是在意别人说了些什么的,只不过此时他的愤慨更多的表现在他对人性的悲哀上,他愈发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觉得自己不应该生于这个愚昧的时代。显然吕布是过于理想化了,就算他活到现在,他还是会与世界格格不入,这就说明问题是出在吕布自己身上。任何时代与世界过不去的家伙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无论他究竟是对是错都是如此,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想让自己活的安逸且尽可能的长久,那么最好还是循规蹈矩一点,毕竟个性是一个可有可无不能当饭吃的东西,无论为它牺牲什么都是不值得的。作为一个不那么循规蹈矩的人,吕布自然不会认同我上面的这些话,他只知道在那个夕阳落下的时刻,洛阳城脱去火红的外袍,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沉重的黑纱,整个洛阳城就象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无底旋涡,点点灯火尽数被掠夺去了生命的激情,显得苍白暗淡而病态,洛阳城在它们的映衬下了无生气,宛如一座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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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曹操依然在我们的视线里跳来跳去。严格的说,他的这部分遭遇应该属于上一个故事。但是我断代为史的决心是很大的,因为每开始新讲一个故事都会令我激情澎湃,这份激情虽然算不上排山倒海一发而不可收拾,但也能支撑我用上七八天到半个月,碰上运气好量足份大能凑合着坚持上一个月也不是不可能。激情这东西是很有趣的,有个笑话说老鼠激情上来了敢举着板砖追猫,由此可见其能动性。只是激情退去后呢?冷清总是在喧哗后接踵而至,这种反差是很巨大的,也很令人苦恼,很容易让人产生否定一切的念头。我对付它的办法就是立即开始另一段激情,生生不息循环往复,把无助与失落埋葬在无边无际的激情中。必须说明的是这种方法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现在有些人在结束一段感情时总喜欢辩解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激情,其实他们是已经开始了另一段激情。这个就很不好,相比而言我宁愿那些人的激情是用来开展一次又一次的革/命而不是一端又一端的感情,前者是欺骗自己,后者是欺骗别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曹操出了洛阳后直奔老家谯郡而去,除了在一个叫中牟的地方蹲了半天监狱外其间没有丝毫的停顿。曹操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小时候在挨了揍或揍了人后我都会有类似的举动,只不过在感觉上有些差异而已,前者叫落荒而逃,后者就可以算是衣锦还乡了。由此可见家的确是个好地方,可以用来哭诉与避难。至于为什么后来我早上八点出门晚上零点以后再回来,这到不是说家不好了,只能说明家对我来说已经太小了,我已经把这个社会当成了我的大家,舍小家而取大家,这是思想觉悟上的一次飞跃。但是现在我又开始总在家里泡着,为这事我女朋友已经苦口婆心的教育了我好几次,最后一次居然批评我这是不上进的表现,抨击我是闭关守国。这句话让我很苦恼,我弄不明白在家里看看电视读读书怎么就变成封建落后天天推杯换盏唱歌跳舞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怎么就代表了我们国家的先进生产力了。我以为这很荒谬,但没打算反驳。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女朋友就是我的领导——凡是领导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领导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执行。很显然曹操是添着伤口回家的,曹操不知道在家里等待他的会是什么,是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还是寒光闪烁的刀戟。曹操只知道自己要回家,回家,回家!可以这么说,曹操在这个时候已经将自己的未来切割成了两段:回家之前和回家之后。而如果回家这个事件没有切实发生,那么时间轴上趋于无穷的一切对曹操来说都将是没有意义的。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曹操将自己刺杀行动的失败归咎于王允的出卖——要是那把是真的七宝刀,那么或许曹操现在正勒马于三军之前,身后那一层层明亮的盔甲将白晃晃的阳光折射在摇摇欲坠的“董府”二字上,刹那间连风都已经停止,万物皆屏住了呼吸,世间只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不断上升上升最后将整个董府笼罩在内:“温侯何在,快快受降!”。这个声音无疑极具有煽动性,连深深沉醉在幻想中的曹操都大受鼓舞,暂时忘记了自己正在逃亡,高举起马鞭吐气吞声大喝道:“杀啊!”梦境总是在最激烈的时候戈然而止。曹操在喊完这句口号后显然已经达到了高潮,身份一下子从讨伐大元帅跌落回到了在逃犯,曹操也如一个干瘪的气球般无精打采,萎靡不振的瘫在了马上。然而让曹操更显颓废的还在后头,他这一声大喝惊醒的不只他自己,还有路边几个睡成一团的倒霉的巡逻小卒。“妈妈的,谁在这里吆喝?”“不知道,拦下来再说。”“喂,说你呢,下来!”我所知道的关于曹操被捕的过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这件事教育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够得意忘形,哪怕是在做梦也要牢记住自己的身份,做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够循规蹈矩的话下场就会象曹操那样。需要指出的是曹操之所以在后来时来运转了,主要就是因为他学会了遵守游戏规则的缘故。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世上曹操常有,而陈宫不常有。二者之间关系类似千里马与伯乐,但又要比其复杂的多。没有陈宫,曹操便是死曹操,而如果没有曹操的话,陈宫便可以开开心心的多活上几年或是几十年。退一步说,假如陈宫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在曹操手里的话,那他还会不会放了曹操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了。生活就是这么奇妙,此时的陈宫与吕布还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但他们的人生却已在曹操身上影射出了同样班驳的痕迹。当然,这是从我的角度来看的,做为当事人的曹操吕布陈宫,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永远都是一无所知。曹操在马背上的美妙幻想是以自己成功刺杀董卓为基础的。很明显,他在进行这个假设的时候并没有把吕布计算在内,他不会知道如果他拔出来的是真刀的话那么他等于是拔出了一张通往地府的单程机票。这件事曹操当时不知道,以后也没有人会告诉他,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等同与没有发生过,如果没有我的话,那么这件事不仅对于曹操来说是不存在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是同样的乌虚有。我这么说并不是意在要宣扬我有多么伟大,我只是不清楚历史上还有多少事情就这样不存在了,还有多少个曹操曾在马背上沾沾自喜,如果这个世界背后真有一个主宰的话,我想他一定是个乌迪。艾伦式的幽默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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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操为什么要去刺杀董卓,我可以给出无数个解释,从董卓某次不小心踩了曹操的脚而忘记道歉到杀父夺妻之仇大小不等。遗憾的是那时的领导并不如我们现在的领导那么亲民,坚持要走到群众中间去,所以一般来说曹操到董卓之间的直线距离是要大于董卓腿的长度的;而据罗贯中老师的叙述,曹操他老爹也非死于董卓之手;至于夺妻,我想曹操没有打过貂禅的主意董卓就应该谢天谢地谢人了,十个他绑一块在这方面也不是曹操的对手。我想来想去决定还是给曹操找一个高尚些的理由为妙,这样可以避免日后被人批评人物性格太过阴暗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私欲出发有资本主义个人化的倾向。虽然我始终认为象马克思列宁盘古女娲那样脑袋里装着全人类的是极其少数中的极其少数,要让对世界的认识只限于洛阳长安的吕布曹操向他们靠拢更是纯属扯淡,但是很显然无论什么事要做到极至都是很困难的,将全人类装在自己脑子里对普通人来说未免拥挤了一点,但若要做到脑子里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难度也未见得比前者小。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曹操杀人的动机就具备了。我试着将之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可以概括为言简意赅的四个字——除暴安良。良是指广大的人民,暴当然是指董卓。其实我在前面说过,董卓实质上并不残暴,真正荼毒百姓的是他手下的那些军队,但是老百姓不会对部队的编号与将军的姓名感兴趣,于是他们直接把所有的帐统统算到了董卓这个大元帅的头上。严格的说,董卓并不是太冤枉,因为他的确要负一部分的领导责任。但是董卓也没有下令把洛阳城杀光抢光烧光,他是大元帅,并不是马贼头子,这一点不仅我们知道,董卓自己也很清楚。老百姓因为不明真相而把他当成冈比西斯尚且可以理解,但作为业内人士的曹操是本不该犯这个错误的。不过我想我们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给自己找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就好象我在抢别人的女朋友时总是先肯定她男朋友是如何的待她不善,我这么做是解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云云,想来曹操也是这么认为的。第二个方面是这样的:曹操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出色的领导人,就算不是最出色的,至少也要比董卓来得英明神武。这句话的重点显然是落在了后半段。举回上面那个例子,我未必是最好的男人,但是我起码要比她男朋友适合她。这是一个相对与绝对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跟谁叫板的问题。既然曹操选择了董卓作为自己的殴打对象,那很显然他的雄心便不可与“与天斗其乐无穷”的毛主席相提并论,甚至不如提前让自己的孙子与亚历山大试比高的俄罗斯武则天卡杰琳娜二世。但曹操又将袁绍,刘备与孙权逐次给放了上去,这就说明了曹操的隐忍与城府,可谓是名声所至贵在狡诈。若是要比较雄心与狡诈这两样东西究竟谁与之成功更加不可或缺就很难说了,反正项羽是死在那里了,依我看他就是因为没有搞好二者的平衡才死的。我写上面这几段的时候有个家伙一直在我脑袋后面偷窥,我问他这几段怎么样,结果他的回答让我大受打击。该同志认为按我这么个写法,不但曹操与高尚二字毫无关系,耶稣在我笔下都会变成十恶不赦的罪人。对此我的回答是我对生活还缺乏认识,所以不敢象马丁西可塞斯那样拿神开刷。该同志又说如果你真想要让曹操变的高尚,那么必须先把上面那些统统删除,然后把你去年的先进工作者述职报告抄上去就成了。我以为这个建议凭空谋杀了我一个小时的辛苦劳动,于是鄙视之。另外我不知道曹操的肠胃怎么样,反正去年我在写那个报告的时候是边吐边写完的。有关七宝刀的故事到此就基本上结束了,需要我打起精神来进行补充说明的有两个人,一是董卓。董卓的行为举止我们不能理解,主要是由于我们所处于位置不同的缘故。就连曹操也是在很多年后才明白做个好君主与做个好人之间的区别——做人的目标是做到最好,而做君主的目标是避免最坏,其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也。简单的说就是当年董卓在失去军心与失去民心之间选择了后者,在外有十八路诸侯虎视眈眈内有王公大臣图谋不轨的动荡年代,谁也无法分清董卓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二是吕布。吕布明知故放了曹操是件与情与理都说不通的事情,我只能认为事实或许是吕布把曹操看成了另外一个自己。如果说温明园的那天夜里吕布选了一条路,那么这个曹操就被他看成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的吕布,又或许事实并不是这样,那究竟是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了。写到这里,我决定立即结束这一章。因为我已经在电脑前发了半个多小时的呆,而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毫无疑问都可以归到垃圾那一类中去了。我本意是想对曹操刺杀董卓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我却让自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幸好我知道每个人的思想都有着自相矛盾的一面,我不例外,曹操董卓吕布也不例外。既然我试着让自己从他们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那我多受点痛苦也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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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四百多年以前,西方有个著名的大脑门说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大意是指一个人只能做与他身份相符的事情,如果你是商人那你只管投机倒把,如果你是妓女那你只管尽情的叫床,如果你是文艺家那你就尽管的模仿别人去吧,别指望自己还能在别的方面干出什么名堂来了。我想很多人都不会对这句话产生认同感。比如刘关张,他们三人一个卖草鞋,一个杀猪,还有一个杀人在逃,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不具备成为高级人才的素质,但后来却一个成了帝王,一个成了武圣,混的最差那个也是帝王与武圣的弟弟。相比他们来说,曹操的成长就符合规律的多,好歹他也是个干部子弟,当过官打过战从小就会撒谎,日后成为一方霸主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不过依我看来曹操也不会对那个大脑门有什么好感,因为他说过梦是日常生活的延续,这句话无疑是在暗示曹操不但梦中好杀人,清醒的时候也是个屠夫,比杨修置疑到底是谁做梦还来得恶劣。若有可能,曹操一定会把这个叫柏拉图的大脑门给砍下来。只是在这之前,曹操或许还会发现其实自己与这个大脑门有一点点的相似之处,那就是俩人都为一个不可能存在的乌托邦而努力了一生。区别在于曹操最后在现实面前屈服了,而柏拉图则象只天鹅那样更热烈的歌唱。但很显然,曹操是不会因为找到一个知己而赦免他的死罪的,这就象他不会因为自己很可能被董卓用自己带去的刀砍了脑袋而出卖革命一样。我们无法想象也无法忍受一个在即将引刀成一快前大义凛然的说燕雀安知鸿鹄志哉的英雄做事婆妈,瞻前顾后的象个娘们。我们国家的英雄基本上都是这样完美,可以有弱点但不可以有污点,仿佛他们从小就是被当做耶稣来培养的,而且就连弱点也要在若干年后才能告之天下,我一直怀疑假如罗斯福是中国人那么他一定不会坐在轮椅上被人到处推着走——但是他很不幸的是个美国人,所以他只能小儿麻痹了。前段时间看到成龙说李小龙已经快变成一尊神,也许过不了多久就有人会盖庙把他供奉起来。曾经生活在这么一个国度,不能不说是英雄的悲哀。不过那时候的曹操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实在是太幼稚了。很多年以后,曹操被一个问题深深捆扰——到底什么才是真实的?自己看见的一草一木都只不过是一些立体的几何图形而已,它们的本质是什么?自己所做的一切意义又何在?曹操开始怀疑一切,并准备打倒一切,可惜的是他第一个打倒的却是他自己。而如果我们将曹操的这个疑问无限放大,就会很惊喜的发现它基本上等同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只不过曹操不会知道这一点,他只知道假如说自己身边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都是针对自己进行的一个大阴谋的一部分的话,那么这个阴谋无疑便是从那个夜晚开始的。曹孟德的晚年是在无止境的痛苦中度过的,他无法分清到底是自己统治了这个国家,还是这个国家统治了自己,最折磨曹操的是他发现自己的理想在现实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他无法承受这种痛苦,只能是自觉或不自觉的选择逃避,但他又很不幸的选择了一条只会让他更加困惑的逃避之路。我想只要是人,在这种状态下精神上多多少少都会有点问题。后来有个叫华佗的江湖医生很缺乏医德的直截了当的告诉曹操你是神经病,他不给曹操面子,曹操自然也就不会给他面子,于是他挂了也就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曹操与吕布是殊途同归。我不知道吕布是不是预感到了这一点,但他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的确是从曹操身上看出了些什么东西,否则他不会放过这个意图行刺的家伙。那个上午的经过大概是这样:曹操带着王允的七宝刀去见董卓,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董卓卧下,闭眼,曹操握刀,然后是一声清脆悦耳的金属声在小楼中久久回荡。董卓睁眼,回身:“孟德何为?”操神色不变的持刀跪下:“操有宝刀一口,献上恩相。”早已悄悄站在门外的吕布紧握着方天画戟的手渐渐松开。关于七宝刀,我还有一点要补充的:七宝刀的确是把宝刀,它本不应该发出那下拔刀声。但是问题在于王允留了个小心眼——要是把真七宝刀给了曹操,万一他失手被擒把我供出,或者直接把我卖了,届时人证物证俱全,那我岂不是死翘翘?所以激情的有些愚蠢的曹操拔出来的并不是真正的七宝刀,而历史也就这样来了个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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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园吕布这个人大家都听说过,但是都未曾亲眼见过,这是两个很暧昧的条件,在它们同时成立的情况下,一些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奥妙是必然要产生的。吕布这个名字在历史上存在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关于它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存在的这个问题就很值得在茶余饭后拿出来探讨一下了。其实历史这个玩意本来就是镜花缘之类性质的东西,假如事实是一头大象,那么历史有可能是象肚子,象鼻子,或者是象牙。而它到底是什么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权利。权利说大象是一面墙,那么它就是一面墙,三五年后如果权利说不对,大象其实是一根柱子,那么它就要立即老老实实的变作圆柱体,其间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权利又大抵可以分为两种:政/治的权利与人民的权利。前一种来的蛮横,落在外人眼里也比较可怕,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可以在日本朋友那里找找。历/史在政治面前里就是一团橡皮泥,可以被揉成任何形状,然后用来粉饰太平;人民的权利可以称为人民的选择,确切的说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这个选择未必是符合事实的,但它一定是正确的,你若硬要逞英雄说它是错误的,那你就是与人民为敌,你就是错误的。到头来总会有人让你幡然悔悟,然后你便可以又羡又妒的去改造下一个愣头青,直至你又喜又忧的看见他的思想终于可以与你同步,与人民同步。这一种改造同样可怕,只不过大多数人看不见,所以它也就不可怕了。说到这里或许会有人骂我荒谬,想把唯心主义的一套搬出来吓人,偏偏说的既不幽默也不深奥,充其量只是慧能与黑格尔的幼教读本。其实我也很困惑,觉得自己似乎跑题了,所以我决定在被人揪着小辫子之前把话题跳回到吕布身上。吕布第一次登上历史的舞台是在陈留王登帝前的第一次准备会议上,地点在温明园。一同与会的还有很多如雷灌耳的名字,比如袁绍,比如董卓。在遇见貂禅之前,董卓一直是个运气很好的家伙,先是有刘关张从张角枪口下把他解放了出来,后来又莫名其妙的白拣了一个洛阳,最后干脆把皇宫当成了妓院。当然,任何事的做成都不是也不能是只靠运气的,所以我们要在赞叹董卓八字极好同时承认他也是一个牛人,至少他在温明园会议上说出了“顺我者生,逆我者死”这句千古名言。这句话被后人无数次的引用,为丰富汉语言文学做出了不朽的贡献。董卓说这句话的时候配合有个掣剑的动作,眼神凶狠,动作有力,显得很有气势。其实这是董卓的习惯动作,每当有人敢顶撞他的时候他就要用这个动作来吓唬人。董卓是个行动迟缓的大胖子,除了相扑外没有什么二人互搏的游戏适合他,但是在那个时代还没有产生相扑这种运动,所以董卓只能很不情愿的用这个动作来展示他的英姿。我们在前面说过,董卓是个不利于行的大胖子,但惟有这个动作做的又准又快,姿势也很唯美,就是没真见过他砍过谁,因为他的身边总会有人第一时间跳出来阻拦。这个一唱一和的差事很需要智慧,也很危险,但是人人都争着干,因为董卓虽然残暴,却不吝啬,反正花的都是老百姓的银子。所以每当董卓召集开会,他的部下注意力都高度集中,生怕升官发财的机会从眼前溜走,据我所知这是人类史上形式最早的机智问答。董卓的这个习惯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是会议的效率很高,这个很好理解。第二是党同伐异现象大大减少,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把异己全部打击完了,那也就没有自己在董卓面前表现的机会了,这种事损人不利己,是万万做不得的。顶撞董卓的那个人叫丁原,沾了他光的那个家伙叫李儒。但他们都不是这个场景的主角,主角是站在丁原身后对董卓怒目而视的吕布。我们可以想象董卓当时的震撼。在那个时候,已经很少有人敢这么看他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那时候的吕布正是风华年少,他手持方天画戟气宇轩昂威风凛凛的站在董卓视线中央,整个人都往外放射着致命的魅力,假如你不介意我用“帅”这个字来形容他的话,那么我要说他的确是帅呆了。那一刹那间董卓有些恍惚,觉得天地转啊转的,一切都变了样了,他两眼发愣的保持着拔剑的姿势,不可一世的英姿荡然无存。董卓这个突如其来的反应把李儒给吓了一大跳,以为是自己给老大找的台阶不对,冷汗潸潸而下。显然同是这般臆度的不止李儒一人,所幸的是李儒的同僚们在面对外敌的时候还是很团结的,众人一拥而上,把丁原和吕布哄出了温明园。吕布一走,董卓立刻恢复了正常,但也没有了继续主持会议的兴趣。第一次准备会议草草散场,离场的时候董卓看见一个威武的身影正在园门外来回暴走,董卓站在李儒肩膀上远远的眺望了好一阵,连叹了两口气,心想完了完了,我爱上这小子了。关于董卓对吕布的感情,我不能不说,但也不能说的过多,因为这不是我要叙述的重点。总之董卓在看见吕布的第一眼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超越一般的感情。这种感情有离经叛道的嫌疑,但喜欢吕布与否是董卓的权利,也是他的人生自由,我以为除了吕布外没人有干涉他的权利,显然董卓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你们嫉妒我,是因为你们做不到”。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董卓对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个事实是感到非常骄傲的,而他将自己的独立特行归咎于别人的无能,除了说明他对自己极度自信外,我们还能从中发现董卓已经具备了一个诡辩家的素质。差不多一千五百年后,西方有个牛人说“嫉妒便是平等的情调对于卓越的才能的反感”,这句话是对董卓的剽窃,我们有理由相信该牛人曾经对中国古代史下过一番苦功。董卓说的第二句话是“吾若得此人,何虑天下哉!”。在当时董卓好歹已是权倾朝野,有些话自然不好说的太过直白。这句话里的虑是考虑的意思,董卓对吕布的爱慕之情通过这句话可谓是昭然欲揭,但是他为了防止身边的那些心腹会错意,特地还在这句话前面加了一句话,“吾观吕布非常人也”。董卓生性好色,他的手下自然知道他深谙观人之术,把这两句话联系在一起理解,就是傻子也知道董卓对吕布有何企图了。许多年后有个愤青歌手这样唱:“我的爱,赤裸裸”,我想他若知道了董卓的这个典故,他一定不好意思把这句歌词唱的这么理直气壮。随便说一句,上面这两句话的确是董卓说的,而不是我说的,就算不是董卓说的,那也是罗贯中说的,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董卓的手下当然不会是傻子,事实上在战争年代傻子的淘汰速度是大大超过和平年代的,这点应该很好理解,和平年代尸位食禄并无大碍,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过,在战争年代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是前途一片迷茫,谁也不知道是不是明天一大早起来自己跟的老大就已经被人灭了,自己得卷铺盖走人到别处应聘去,所以没有一点真本事,在那个时候是混不下去的。当然,这个定律不适合那些傻子皇帝。所以董卓话刚落地,帐前有个叫李肃的家伙便急不可耐的跳了出来,先对着四面八方的自己的同僚拱了圈手说承让承让,然后告诉董卓说小的和吕布是同窗,愿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其归顺主公。董卓眉头一皱:“同床?睡服?”李肃吓的屁股都险些掉了下来,连声不迭的辩解:“是同窗——窗,窗户的窗。说服——说,游说的说。”董卓不耐烦的一挥手,说我管你怎么服,我给你一千两黄金、十颗明珠子、外加玉带一条,你负责把吕布给我带回来,要是带不回来,哼哼,我就把你剁了拿去喂赤兔马。说到这里我想有必要介绍一下吕布了。吕布字奉先,他在我们的故事里出场时户口本上注明了他是丁原的义子,这个身份与他在罗贯中的故事里出场时的身份是一致的,我和老罗一致认为吕布的这个身份很好,没有家庭的束缚让吕布具备了闹革/命的先天条件——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无法无天。我们把视线拉长一点就可以看到在各个历史时期一穷二白闹革/命的牛人都是没有家庭束缚的,他们的家人不是死了,就是和他们一起闹革/命,要不干脆就没有出现过,仿佛那些革命者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猢狲,总之不会有人扯牛人们的后腿。这个情形和我们对着相册回忆往事时的状态很相似,能被回忆起来的东西未必是美好的,但一定是符合自己需要的。比较不符合逻辑的一个例外是刘备的老祖宗刘邦,他老爹不大争气被人当猪头肉给煮了,不过刘邦毕竟是个很牛的老流氓,项羽和他相比还是嫩了些,所以他最后还是当了皇帝。相比较而言基本上与吕布同时代的作者很喜欢的一个暴力男太史慈就显得过于婆婆妈妈,所以他注定了不会受到历史的青睐,只能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配角,而不会是吕布。吕布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这点和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我从未看见哪个时代如此混乱过。在黄沙苍茫的赤壁,在班驳潮湿的丛林,登上高耸入云的山峰,俯视滚滚东流的江河,每一寸土地都在散发着动荡不安,每一丝空气都混合着焦土与鲜血的气味,绿芽在四起狼烟中破土而出,随即在暴风疾雨的马蹄声中死去。在光秃秃的战旗下,任何人振臂一呼皆可成雄成龙,在明天的第一丝阳光破晓之前,任何人的盔甲都可能被血染红。这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寇的时代。这是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时代。“我要做王侯。”吕布这样对丁原说,然后他缓缓的举起刀,雪亮的刀背上丁原的眼神镇定而从容,“天地永恒不灭,去事恍如梦幻。”他说。手起刀落,血光乍现。时有风过,帘门轻轻晃动,曾属于丁原的鲜血象一朵盛开在沙漠里的红蔷薇般迎风怒放着,染红了吕布的白袍。吕布提着刀,平静的望着帘外无垠的黑暗,觉得整个世界变的细致入微,一草一木从未象此刻般与自己贴近,耳边沙沙而响的是风声,风声中有个飘渺的声音渐行渐远:“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代,这是怀疑的时代;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按现代医学的说法,吕布产生的这种错觉叫幻听。我敢肯定吕布在他的有生之年是没有看过《双城记》这本小说的,但是对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应该听见狄更斯说中国话这点让我很困惑。我只能解释为古往今来的天才的心灵都是相通的,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一些本该有某个天才做出来的事会在另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天才身上匪夷所思的发生,就象有人说所有的科学本质上都是相同的,两者是一个道理。 吕布杀了丁原,吕布投奔董卓,这两件事被一些我们看不见的细线联系了起来,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我们好奇,所以我们要假设我们看见了。这点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在大多数人的视线里,吕布是因被李肃所惑而见利忘义,杀了丁原投奔董卓,为什么就没有人认为吕布做的这档子事其实是和很多年前一个叫荆柯的家伙做过的类似的一件事性质相同呢?拿破伦说历史就是一个所有人都不相信的谎言,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也对历史充满了怀疑,但是包括我在内绝大多数的人在漏洞百出的历史面前还是只有全盘接受。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象我明知道抽烟等于慢性自杀但还是要每天都为祖国的某个卷烟厂做出贡献一样,既然找不到法子拒绝,那也只有接受。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的觉悟比拿破伦要低的多,不过想想也正常,他是开创历史,我是企图找历史的茬,这两码子事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在这里说两句荆柯的闲话。记得在我小的时候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经常被大人拿出来对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但是长大后我却迷惑不已:如果荆柯杀了赢政,那么七国将不能统一,那么普天下的人民还要再在战火中再煎熬几年或是几十年。这么说来荆柯的行为应该是反人类性质的,根本不值得歌颂。这个问题一度让我对自己很绝望,世界观有就此崩溃的危险,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烦恼是没有必要的,如果继续接着上面推理下去,赢政死了,那么自然也就没有了秦朝,劳动人民的确要多受些苦,但是后面的什么汉朝唐朝宋朝黄巾之乱安史之乱南京大屠杀文/化大革/命也统统都将不复存在。假如有一个与我们的世界平行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赢政死于荆柯剑下,时光同样流逝几千年,谁能知道在那个世界里存在着的我比这个世界里的我快乐还是烦恼。所以说历史只是历史,不能提到现在来进行分析。荆柯只属于战国,他不会知道他的行为将给几千年几万年后的人们造成什么影响,同样道理的,我们不能根据现在的某事某物某个道理上溯几千年对古人进行评价,这个行为既不尊重古人也不着重自己,就如先削足适履然后痛骂鞋子般可笑。吕布提着丁原的头去见董卓,完全是受他自己野心的驱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董卓存在与否其实是不重要的,无论是董卓还是别人,他们所扮演的角色都只是为了给吕布的野心一个机会,这个机会纵使董卓不给吕布,也会有其他人给吕布,老天总是会偏爱一些人,我们有理由相信吕布就是其中一个。在砍下丁原脑袋的那一刹那,吕布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扑通,一下,扑通,又一下。吕布不会知道今天晚上自己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他只知道既然已经选了一条路,那就要走下去,路是对是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条路能够通向终点。但是如果终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呢?这点吕布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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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的事情是一个迷,那么迷团的中心无疑就是吕布,也就是说,吕布乃是糊涂的根源。原本感到糊涂的只是吕布一个,但后来就渐渐的变成了一大帮人,到最后整个陷空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时候吕布到不显得糊涂了。我们知道陷空山地势险峻,自成一体,这个世界可以以陷空山为界划分为山外的世界与山内的世界。在我重新开始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山内的世界已经被吕布搅的一团糟,只要我耐着性子把故事叙述上足够长的时间,吕布一定能想出离开陷空山的法子,去到山外的世界,并把它也给荼毒掉。当然,我才应该是吕布最想荼毒的人,如果我变糊涂了,就会做出一些异于寻常的事来。比如说,我现在正在说吕布的坏话,但如果我变糊涂了,我就会改而大大的赞扬吕布一番,甚至是大拍他的马屁。如果事实是这样,我也认为把我荼毒掉对吕布很有好处,不过这么说总有些不对劲的地方:首先,我可不是只有在糊涂的时候才会说人好话。其次,如果吕布是我的写照,是我在汉朝末年的化身,那我完全没有必要说他的坏话,这对我全无好处。关于整个陷空山都变的糊涂这件事,其经过是这样的:吕布从貂禅那里了解到了一定的事实,但却仍对自己为何对这些事实毫无印象心存疑虑。很显然,貂禅不能再告诉他更多,而且由于察觉到貂禅对自己抱有偏见的缘故,吕布也不打算听信她的一面之词。出于上面两个原因,吕布决定去找兵士们聊天。当然聊天不是他的真实目的,至于他的真实目的,我清楚,兵士们也很清楚,但是吕布却不清楚,非但他自己不清楚,他还打算让别人也不清楚--这就有些麻烦了。一天中午,吕布吃过了午饭,打算去外面走走。这时候太阳很大,墙角下挤满了晒太阳的兵士,他们或坐或卧,言谈甚欢--这是吕布出来之前的景象。吕布一踏出自己的家门,就被警觉的兵士们发现,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呼哧一声站了起来,向四周散开,纷纷躲了起来。这说明吕布非常的不受欢迎,如果我是吕布,我一定会觉得很难堪。不过感到难堪的并不只是吕布,还包括了兵士们。首先,他们需要随时提防着吕布,这是对精神的折磨。其次,为了提防吕布,他们连饭都不敢吃饱,这是对身体的折磨--吃的太饱有两个坏处:其一,容易睡着;其二,影响速度。这两个坏处都会导致一个坏结果:被吕布逮住聊天。聊天这件事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吕布聊天的方式。我们知道,吕布想要通过聊天这种方式搞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失忆,但第一,他不想承认自己已经失忆;第二,他不想让兵士们察觉到他已经失忆,虽然后来他也知道了其实兵士们一早就对自己的毛病了如指掌,但却还是不好意思,仍要装成不知道的样子。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实第一点是吕布对自己的否定,第二点则是吕布对这个世界的否定。这么否定来否定去,吕布与兵士的聊天就会变成这个样子:中午吃了吗?吃了。吃的什么?炒地瓜。还记得上个月今天吃的什么吗?……还是地瓜吧。那上个月今天我吃的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根本就是无理取闹,也只有吕布敢提出来,而且事后不会被揍上一顿--大家都不是他的对手啊。无论如何,兵士们还是感到了很大的愤慨,但既然打不过,那也只有躲了。如果兵士们在吃饭的时候发现了吕布,立即就在这种情况下,吕布就变成了陷空山上最不受欢迎的人物,走到哪里,就祸害哪里。不过如果只是这样,陷空山顶多只能被称做混乱,而不能被称做糊涂。所以事情有必要继续发展:兵士们不堪吕布的骚扰,觉得总这么躲下去并不是个办法,于是凑在一起想主意,同时否定主意。斥之武力是第一个被否定的主意,大家都知道,吕布有万夫之勇,乃世间第一高手,和他动手无疑于以卵击石,想出这个主意的人简直就应该吊起来痛打一顿。但以往兵士们在遇到问题时大多都是用这个办法来解决,换言之,这个办法就是兵士们的万能钥匙,现在它突然失灵了,兵士们都有些手足无措,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什么值得称赞的办法。后来就有兵士说:我们是兵士,他是将军,他质量比我们好,我们数量比他多……这意思就是说:我们可以群殴啊!其余的兵士恍然大悟,纷纷想到虽然吕布武功盖世,但只要我们合力还是有收拾他的把握的--这到是事实不假,但谁来冲锋在前就又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很久以后,终于有个聪明的兵士想到:既然吕布一心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失忆,那我们就随便编一个故事骗他算了,反正他已经失忆了,不能分辨真假。必须承认,这么做虽然有悖道德,但却是一个好法子。兵士们一边拍着大腿叫好,一边开始琢磨该给吕布编造一个什么故事。由于兵士们与艺术家们在一起生活的久了,多少也沾上了点艺术家清高的毛病,谁都不愿意附和别人,只是一个劲的编自己的故事,然后强行叙述给别人听--这就产生了一些意料外的后果,比如说:兵士甲为吕布编了一个故事,为了增加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或是出于其他一些原因,他把兵士乙也加了进去,然后讲给兵士丙,丁,戊听。兵士丙,丁,戊听后虽然觉得这个故事很蹩脚,不能成为一个好故事,但这一点到也不防碍他们把这个故事传播开去。这个故事最终落入了兵士乙耳中,他一方面觉得这件事并没有切实发生过,一方面又觉得既然人人都一口咬定,那么这件事就应该切实发生过,禁不住就要半信半疑,同时在自己想出来的故事中加入兵士甲作为回报……事情如此发展下去,等到兵士们各自回家吃饭的时候,所有人都挂着满脸的疑惑,对自己过去半年里的生活感到有些拿不准,觉得自己的记忆并不可靠,日子过的并不塌实。但如果遇见这种事的是我,我就不会有这种疑惑,只要我回家后去向老婆求证一下,事情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老婆说扯淡,这件事什么时候发生过?那我就可以安下心来继续塌塌实实的过日子;如果老婆说可不是么?当初你就是这么不听劝来着,那我就可以立即把这件事记起来,然后塌塌实实的过日子。我和兵士的差别在于:我生活在现代社会,在老婆面前并无尊严可言,所以无所顾虑;兵士们生活在古代社会,在老婆面前保持尊严非常重要,所以难以启齿,他们因此而变的糊涂,绝不能说是他们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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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了密林,吕布与兵士们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童话般的所在:黄色的月亮象是被涂上了一层油漆;夜空象是一张绷的不是太紧的蓝牛皮纸,在微风下起着顽皮的波浪;起着波浪的并不只夜空,还有他们足下及面前那一片漫无边际的草地。草地无疑是绿色的,近处是近乎透明的绿,再远一些就是淡淡的绿,再远一些就是有些欲滴的碧绿,依此类推,可知最远处的绿色必然呈现一种泼墨般的浓烈。但是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浓烈,吕布看不到,他只知道远远望去尽头的绿色已与蓝色的天空混为了一体,两处波浪混为了一体。也就是说,整个天地就象一个用牛皮纸做成的大灯笼,毫无疑问,黄色的月亮就是燃烧的灯芯,而自己就象一只不请自来的蠓虫。可想而知,任何一只小虫飞进了灯笼里,对它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抛开这件事可能的好坏不提。客观的说,呈现在吕布与兵士们面前的这幅画面非常之美,任何人看见它的第一眼都会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一颗威力巨大的子弹击中,发出了“砰”的一声,然后便混混沌沌糊糊涂涂,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仅是因为它的这种感染力,对它加以任何的赞扬之词便都不为过。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在大自然的力作面前静静的洗涤着自己的心灵。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个人暗骂了一声:“妈的,不对,我们是来找老婆的。”这句话惊醒了大家,于是这个故事又走上了正途……如前所述,吕布与兵士们面前出现了一幅极美丽的画面,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这很好。但是从实用的角度来说,这简直糟透了。因为吕布众人此行的目的是找老婆,而不是欣赏艺术品。然而不幸的是,到目前为止他们一个人都还没有看见。不但没有人的存在,这个地方甚至连房子都没有一座,这就让兵士们很困惑:不管怎么说,他们总要吃饭睡觉啊!难道他们是住在地底下不成?于是大家纷纷去问吕布,要他说说是怎么回事。但是吕布却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兵士们这下可不干了,自己花了那么大代价帮助别人修建房子,可不是为了跑到这来风景的啊!这个时候在前述那种可能里兵士们遭受的种种麻烦也就开始彰现其破坏力……总之,士兵们对吕布非常的不满,仿佛是他把遍地的女艺术家都变没了。吕布被惹急了,就放下脸还训斥兵士,他认为既然自己一样是吃了密林给予的那些苦头,那他们就没有理由要求他什么。吕布这样一说,兵士们也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只好满脸不甘的蹲下来想主意,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敢对抗头头,这才是问题所在。兵士们乱七八糟的蹲了一地,因为负重拉练委实太辛苦,很多人干脆都把盔甲给脱了下来,随手扔在一旁,自己则袒露着胸膛躺了下来。这种行为很不雅,但吕布也不好过多的干涉什么,只是在一旁听着他们商量对策。兵士们毕竟是身经百战,具有不错的应变能力,很快,他们就总结出了三种可能:一,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女艺术家。二,这个地方没有女艺术家。三,女艺术家就在这里,但是我们看不见。很显然,第一点不成立。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么那些盖好了房子的战友要娶的是人还是妖就值得怀疑。至于第二点,也不能成立。因为他们可以确信自己没有走错路,那些娶了老婆的战友给自己的路线图也没有可能是假的,如果是假的,自己空手回去后对他们的老婆就是一种威胁,有头脑的人都不会做这种蠢事。既然是这样,那么成立的必是第三种可能无疑:女艺术家就在这里,但是我们还没有发现。明确了这一点后,兵士们的士气都得到了鼓舞。既然知道她们就在这里,接下来就好办了,要做的就是把她们找出来。兵士们于是又纷纷将盔甲穿戴整齐,打算对这片草地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搜索。就在这时候,吕布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哦,我记起来了,她们就住在这片草地底下。假若我是兵士,我一定会被吕布气的不轻,因为他总是这么故意颠三倒四的,不但可恨,简直就是该打。但兵士们显然对他这一手早有准备,只是无言的跟着他走,并不多嘴去问他为什么又会突然把这件事想起来。总而言之,如果吕布不是头头,就一定会被他们海扁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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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俘虏个子很高,裹着一层粗麻布冒充衣服,这样既遮掩住了要害部位又呈现了很好的身材,让人看后不由就要赞美,但令吕布失望的是这个俘虏是个男子,既然这样就不值得赞美,而改由讯问代替。据探子描述,他们发现这个俘虏的时候他正在假扮成一只天鹅。不可否认,他假扮的很成功,几乎就要将探子们蒙骗过去。但在热带雨林里出现一只天鹅不但可疑,而且匪夷所思,无论那是一只多么货真价实的天鹅。于是他们就逼上前去将这只天鹅团团围住,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那只天鹅立即就开口说话了。他说:哦,不好,被你们发现了。这说明这个俘虏很有艺术家的气质,除了艺术外不会与别人在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上进行纠缠。这是一个很好的特性,让探子们省去了手足之累——起码是省去了口舌之苦,可想而知如果探子们遇上的是一个不那么有气质的艺术家,那么势必要发生一场纷争:探子们确定他不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天鹅,但是他却会一口否定,同时还要质疑探子们的鉴别能力,要他们说出自己的破绽来。众所周知,他本身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如果不是出现的地点不对,探子们是万万没有可能揭穿他的。这就让探子们陷入了一个窘境,因为他们对这么件完美的艺术品的确是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而既然自己挑不出什么毛病就不能认定他是一只假天鹅,但他的确又不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天鹅……这说起来有些不符合逻辑,但显然那位艺术家就是这么认为的,同时也就拒绝了承认自己是在假扮天鹅,这让探子们很左右为难。这时候探子们还有一个选择:仗着人多给艺术家先生来一顿棍子。不过我总觉得用这么一种粗暴的方式对待一个艺术家并不太合适,探子们也认为这么做会落了下乘,有损自己的体面,但是除了这个法子外又没有什么别的更好的法子……总而言之,探子们应该庆幸自己遇上的是一个气质很高的艺术家,否则在精神上将会受到很大的折磨。吕布提的问题很简单: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在这里干什么?这个时候艺术家先生就有两个选择,一是说实话,二是不说实话。但是根据我对艺术家的了解,他们的TEMEWORK指数非常之低,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和你对着干的,在我们这个故事里也就是说艺术家先生将面含微笑的站在那里,既不说实话也不说假话,从而把被动的耻辱转嫁给了吕布。而对于吕布来说,此时若他想得到问题的答案,就必须进行拷问。问题在于吕布的想法和那些探子们如出一辙,觉得拷问一个艺术家是一桩很大的罪过,而且通过棍子的出的答案也不值得感到骄傲。简言之如果吕布打了他,势必会被兵士们看不起;但若吕布就这么放了他,也会被兵士们看不起。所幸的是所有的艺术家都有让事情复杂化的本领,就在吕布踌躇的当会,艺术家先生及时的开口了。艺术家先生说我不知道我是谁,从哪里来的也忘了,至于我现在在干什么,那就要问你们。这样的回答不但缺乏诚意,简直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藐视。但吕布还是很高兴,因为自己终于能从前一个困境中摆脱出来,虽然极有可能是又陷进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但无论如何,解决了问题总是一件好事。另外从不开口到开口,这个变化说明艺术家让步了,由于自己与他是对立的两方,这也就同时说明自己进步了。基于上面两点原因,吕布感到很高兴,命人给艺术家先生松了绑,并要请他喝酒。重新获得了自由让艺术家先生对吕布的态度大大改观,为了表现自己不计前嫌的艺术家气质,他决定接受吕布的邀请,这就上了吕布的一个大当。大家都知道吕布的武功天下第一,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吕布的酒量与他的武艺一样出色。这对吕布来说是件好事,但艺术家先生未必会欣赏这一点。和一个有如此酒量且心怀叵测的人喝酒,无疑冒了极大的危险。但是艺术家先生既然受了吕布的恩惠,就不好意思拒绝危险——严格的说,这也是艺术家气质的一个表现。酒这个物体的构成极其复杂,它可以由高粱酿成,可以由地瓜酿成,可以由高粱与地瓜一起酿成,可以由一切能够进行发酵的物体酿成——这样说的话就与艺术家非常类似。吕布与艺术家先生所喝的酒构成不但复杂,而且诡异,因为连吕布也不知道这酒到底是由什么酿成的,其中又有多少种成分。发黄的瓷碗里荡漾着一层暧昧的绿色,绿色的下面是更加暧昧的暗红,再往下或许还有更加暧昧的颜色,但是已经看不清了。这三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宛如一碗铁锈水,看着就让人发晕,被它灌醉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艺术家先生喝了这么一碗不明所以的物体下去,舌头就大了,开始呜呀呜呀的胡言乱语。如你所知,这正是吕布所要追求的效果。吕布这么做有乘人之危的嫌疑,但你也不能说他做的不对。根据艺术家先生交代,这座山叫做陷空山——这一点吕布早就知道,因为在营寨的小溪旁有一块痕迹斑斑的石碑,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陷空山这三个字。但接下来艺术家先所说就是吕布不知道的了。按照艺术家先生的说法,陷空山其实很大,吕布他们所见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在营寨所依靠的那片密林后面还有一处辽阔的圣地,那里穷尽了大自然的美丽,同时也是艺术家先生的家。不过那片密林委实深的太令人气馁,吕布他们没有试图穿越过去看一看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对于从小生活在陷空山的艺术家先生来说,那片密林实在不算什么,简直就可以一眼望穿,也就是说,吕布他们来到陷空山的第一天起就已经被他们发现了。艺术家先生们很少见着外人,但是偶尔见着了也不会大惊小怪,于是就任凭吕布他们住了下来。不妙的是他们发现这帮外人并不是以前的来客一般呆呆就走,而是开始建筑房子,似乎有长期居住下来的打算,这就引起了艺术家先生们的警觉。后来吕布他们又破坏了生态平衡,并与动物干了一战,这让艺术家先生们很是坐立不安,觉得有摸清这些来路不明份子底细的必要。毫无疑问,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艺术家先生还特别补充说,自己的族人对吕布军并没有恶意。如果吕布他们想在陷空山上安居,自己的族人是十分的欢迎。但是没有恶意是一回事,弄明白对方有没有恶意是另一回事,这两者对保持和平共处都是非常的重要。吕布也很赞成这个看法。可以看出,这是一族既热情大方又不失警惕的艺术家,有这样一群人做邻居,应该说是上上之选——假如艺术家先生说的都是实话的话。说完这些后艺术家先生脖子一歪,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按理说吕布应该感到一丝欣慰——因为营寨面临的危险是不存在的;同时感到一丝难过——因为他失去了重新成为一个将军的机会,如果这个时候他还要发动一场战争,那么他就是穷兵黩武,很显然,这不符合吕布的性格。届时上面这两种情绪谁占主导还不好说,因为这个时候吕布既没有感到欣慰也没有感到难过,他的心思很莫名其妙的飘到了那个假扮成木瓜的女性艺术家身上,那条与大自然混若一体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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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自从长安出来后已经过去了多少时间这件事大抵发生在吕布军在陷空山住下后不久。如前所述,吕布他们居住的地方被层层包围,除了这三千零一人外并无其他能直立行走的动物,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不去问问别人,因为根本就是无人可问。吕布率领着他的部队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发现这里很适合居住,同时觉得很累,于是就住了下来。根据我之前对环境的描述大家不难判断出这里的雨水无疑是非常的充沛。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说它好是因为吕布及其部下没有了渴死的危险,说它坏是因为山上并没有现成的屋子,也就是说这三千零一人总是要被雨淋,虽然天气并不冷,但是整天这样浑身湿漉漉的谁也受不了,时间一长还可能得风湿病,或者是长一脸的青苔。理所当然的,他们在想到了风湿病与青苔的同时也想到了要给自己盖房子。于是三千零一人很快就忙碌了起来。打桩,筑墙,建屋,他们做了各种可以做的工作,甚至还把地面给整了一遍。原来是湿淋淋的绿草地,现在已经铺上了石头,整整齐齐,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忘记在石头下面挖好下水道,总而言之,这里已经具备了建设一座小城市的可能。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可能变成现实,因为这里只是营寨,居住了三千零一名军人,并不需要一座小城市的出现。当然,日后会有什么发展是谁也说不清的,出于这个考虑,他们还是把小城市的基础给打好了。确切的说,吕布与他的手下建了一百间房子,然后就停下了手,不想再建了。这并不是因为原料不够的缘故——山上到处都是最好的树木与最好的石头;也不是因为他们开始变的懒惰。如你所知,建房子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这些并无这方面经验的新手来说,盖一间房子既消耗力气又消耗时间。而这两件事情则牵扯出一个极为可怕的事实:干粮快吃完了。很显然,这个事实立即上升为吕布军所要面对的主要矛盾。所有的兵士在得知这件事后纷纷丢下了自己手里的斧头与铁锤,改而拿起了锄头与布袋,漫山遍野的去挖野果子。任何人都知道,边挖边吃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他们索性把所有的野果子都挖了出来,然后分好类,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也就是好吃与否的顺序,如果他们够聪明,那他们会按每千克卡路里含量高低排序)排列好,依次种在不同的园圃里,从此杜绝了挨饿的隐患。这个过程自然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并不比建设一座小城市来得省心,但是明显比它要来得重要。做完这件事,吕布与他的手下们还没来得及享受战胜自然的喜悦,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由于他们把所有的野果子占为己有,自然就遭到了这些野果子原来的主人的极大痛恨,一场战争于是不可避免。对手的主要成分是松鼠,刺猬,野猪,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动物。在它们的攻击下,那些井然有序的园圃被糟蹋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被遗弃的粪便。作为一山之主,如此被藐视吕布自然很生气,于是决心要与它们斗争到底,派出了重兵设下包围圈,以求一网打尽。但是松鼠目标小,不好攻击;刺猬擅于钻地,行动隐蔽;野猪动作迅速,而且享有极高的智慧……总之无论哪种动物都是非常难于对付,更重要的是这些敌人都采取了分头出击的战略,偶而有一两只被擒获对大局也无所影响,这就使得吕布的打算落了空,同时让保卫园圃的兵士苦不堪言。另外还不时会有金钱豹,野狼之类与野果子沾不上什么关系的家伙来捣乱。这说明吕布他们的确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引起了众怒,若再不知悔改,甚至连他们带来的战马也要抛弃他们了。在这种情况下,吕布只好妥协,将大部分野果子物归原主,只留下了一部分做种,然后接着去处理战马逃跑的问题。我们知道,这些战马追随着他们出了长安,然后走了一段既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地点多少有点荒诞的长路,最后同他们来到了陷空山。此间的辛苦就不用再提,但即便是来到陷空山后也未能过上好日子。首先它们要终日被雨淋,因为吕布及他们的手下还没有想到要加盖几个马厩,只是简单的将它们栓在树上,甚至连一根正规的马桩都没有,这让它们很痛心——要知道,它们都是从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出来的百里挑一的战马啊;其次是吕布他们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让它们饱受山上其他动物的歧视,吕布最后的妥协则更是让它们倍感羞辱,简直有些抬不起头来。可以这么说,如果我也是它们其中的一员,我也忍不住要哗变了。营寨的周围是一片小树林,小树林的后面是一大片深不可测的原始丛林,战马们一跑进了里面,连自己都找不着路出来,把它们从里面找出来这个念头根本想都不应该去想,付诸行动就更是蠢不可耐了。毫无疑问,这片原始丛林对吕布而言是一个可怕的噩梦,因为所有的战马都跑进了里面去。而失去了战马,自己手下这三千人也就根本不能被称做铁骑了。这件事简直就要让吕布崩溃,但是在崩溃之前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处理。比如说要从山上找出各种药材储备种植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天气快变冷了,得找出御寒的法子来等等等等。其间吕布还要调解兵士的争斗,管理三千号人的吃喝拉撒。总的说来,吕布已经渐渐的从一个将军变成了一个部落首领。尤为可怕的是,吕布也已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很显然,以这种状态生活下去吕布是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业的,但是除了这一点,我也说不出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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