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不太喜欢读小说的人,但小雪的一部分小说我还是很看得进去的(特别是他自认是快餐的那些东西,厚厚,俺文化素养低,小雪呕心烹制的大餐俺倒未必能消受)。而且我也喜欢小雪的性格(虽然他的性格可能让他得罪了这里的一些朋友,而这些朋友里还有我引为知交的人)。所以今天小雪说他要走,我也很难过。但这毕竟是小雪的选择,他既然做出了这个选择,我就会尊重他的这一选择。同理,那些选择与太师一起弃用旧笔名的朋友们,他们既然做出了这一决定,我们就要尊重他们的这一决定。还有,您好像也说他们对太师有点个人崇拜的意思,可俺觉得这也是他们的权力呀。老酒觉得我们好像没有权力因此而指责他们呀~~美国人讲"live and let live",就是说只要你所选择的生活方式并不妨碍其他人的生活,那么你的这个选择就是合理合法的,别人就是无权干涉你的。当然了,如果你的选择(虽然你会因你这个选择而得益)侵害到了别人的利益,那么你的这个选择就应被阻止。我觉得,如果我今天心里不痛快想骂骂街,於是我就跑到坛子里来逮着个人就骂他个狗血淋头,这种行为就属於我的选择侵害了别人的利益了。但象那几位网友的选择(包括弃用笔名和所谓的个人崇拜)就没有侵害到谁的利益,所以他们的这一行为就不该受到批评。至於您说的这样做对论坛的发展不好,也许站在您那个角度看确实如此,但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就未必如此。可惜论坛自己不会说话,没法告诉我们它喜欢我们怎样对待它 :-) 不过我是觉得咱们大可不必觉得论坛今不如昔了。一些曾经为论坛做出巨大贡献的朋友确实来得少了,但不也有许多高手纷纷加盟吗?还是一切顺其自然比较好。另外,您看我、麻雀、还有其他好几位不都在坚持与新盟和群英会两面为敌吗?我们认为这样可能对论坛的发展更好些,所以就一直坚持这样做,但也许我们也是错的呢,呵呵。所以呢,一切都别太较真儿,take it easy, and it'll come in a easy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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