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屠城专谈

序:千年中华战事,屠城不断,明清以来累有诟骂;而抗战一役,日寇惨无人道之举,更令广大中国人民有怒发冲冠,没齿难忘。从爱国热情上来说,国人一见“屠城”二字便不禁义愤填膺,倒也无可厚非;但是,任何事情一旦情绪化,往往会走入极端,无形之中将打击面扩大了。激动的情绪往往会盖住敏锐的目光。南飞仅以此文,对屠城问题始末做一个初步剖析,脱漏之处还请大家原谅。三国志里的蛛丝马迹上古之事多有缺失,很难考证,还是让我们从三国开始切入屠城这个话题。三国时期屠城的纪录比比皆是,知名的人物中似乎只有刘备一人没有屠过城。是不是刘备特别仁慈呢?显然不能得出这样的粗率的答案。要屠城必须先攻拔一个城;而终刘备一生,就没有硬攻下来一个城。刘备和刘璋翻脸后,过关斩将、所过皆克。打到雒城才遭遇到顽强的抵抗,而庞统死于这场攻城战之后双方便陷入相持阶段。这个僵局一直持续了将近一年,直到诸葛亮和张飞的后续部队跟上才被打破——雒城破。古文中“破”和“拔”、“陷”有根本区别。前者指击败出击的守城部队,后者则是攻入一个城池。根据《益部耆旧杂记曰》的记载,在这期间刘备击败并生擒了驻扎在雁桥的张任部。这么长的围城时间显然不是为了强攻,而是等待城中守军粮尽突围;正如司马昭对付诸葛诞一样——拖死。后来攻打成都的时候刘备依然采用围而不攻的战术,刘璋在外援丧尽的情况下放弃抵抗。那么,如果庞统没有死强攻下雒城,刘备会不会屠城呢?成都虽然不是被攻下的,刘备为了犒劳将士,依旧打开国库任他们拿去。本传里面,老陈用了春秋笔法,加了句“蜀中富庶”云云粉饰,搞成了正常封赏。但透过《云别传》的记叙,我们可以了解到事实的残酷性。这也更符合实际,用兵三年甫夺一州之地,如果要大赏将士,确实得把国库掏空。但是,蜀地经过三年征战,国库里又能剩下多少资金呢?不把田产拿出来是不够的。这件事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难道刘备会不知道战后重建的重要性?还是因为在政治家眼中,军队的士气和忠诚是最重要的,是根本呢?还是其他?再让我们来看志里面其他人的传记。吴书第十的黄盖的本传很有意思,中间有这么一句话:“盖随策及权,擐甲周旋,蹈刃屠城。”平心而论从字面上来看,这句话并没有贬斥的味道,甚至可以说有赞美意味。赞美屠城?然后再让我们来看陈寿对黄盖他们几个的评语:“凡此诸将,皆江表之虎臣,孙氏之所厚待也。以潘璋之不脩,权能忘过记功,其保据东南,宜哉!陈表将家支庶,而与胄子名人比翼齐衡,拔萃出类,不亦美乎!”这里面特别提到了潘璋有污点,而孙权不予追究。好,让我们来看看他又有什么污点:“璋为人粗猛,禁令肃然,好立功业,所领兵马不过数千,而其所在常如万人。征伐止顿,便立军巿,他军所无,皆仰取足。然性奢泰,末年弥甚,服物僭拟。吏兵富者,或杀取其财物,数不奉法。监司举奏,权惜其功而辄原不问。”概括下来就是两点:奢华和放纵下人;而从道德上来看,这个污点和“蹈刃屠城”根本不能相比。更进一步来说,陈寿给这些人的传记的时候,并没有隐讳他们的过失。但老陈的习惯是先褒后贬,贬的部分留在后面单独提出来,张飞的传也是这样。那么由此看来,黄盖这几句夹在中间的描述只能是褒义的。赞美“屠城”?这是哪门子道德观?看来仅仅立足于三国时期显然无法解释了。北_战国、两汉的屠城战对这一段历史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一时期的战争真的可以称为“血腥屠宰场”。先引用《屠杀的意义和实用性》的两段文字:  秦末西楚霸王项羽坑杀降卒,火烧咸阳这些都是被后世儒生骂臭的暴虐典故。但他的老对手刘邦兴义军反暴秦时在这一点上也未必能强过他多少。《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对屠狗将军樊哙就有这样一条记载:“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复常从,从攻城阳,”注解有“集解徐广曰:‘年表二年七月,破秦军濮阳东,屠城阳也。’”这位屠狗起家的舞阳侯,杀秦兵是斩首二十三级,想必杀城阳百姓时速度一定快得多了,由屠狗到屠人也算高了一等。就是不知道在诸多被屠的城阳百姓心中,沛公这反秦义师与守城的秦兵到底哪个更暴虐些。  到了东汉建国就更了不得。评书里称颂的所谓光武云台三十六将,其实各个都是名震当世的屠杀狂。其中名声最为浪籍的莫过于大屠成都的吴汉,这厮破公孙述之后入成都纵兵大掠大杀,其累累暴行只能用令人发指来形容。不过从数量上来讲,吴汉就根本不够看。东汉开国名将屠杀最重,莫过于耿弇。“弇为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东汉建国初期,天下共设十二州部,而每州设六到八郡,每郡中县城亦不过七八,笼统计算也就只有七百多城而已。耿弇一个人将这三百多座城屠下来,当真仿佛割草机修剪草坪,这一推过去就推平了40%国土面积上的脑袋。打麻将有大胡与小胡之分。大胡是一把就让赔家跳楼,但名目虽然厉害,可胡牌太难;而小胡则是每次胡得不多,但来得容易轻松,累计下来就能收到滴水穿石之效,这又叫“量变到质变”。吴汉与耿弇之屠城,可谓深得麻将之大小胡精要。这些史籍看下来真的是触目惊心。但是,令南飞非常奇怪的是,司马光同学千年后修订《资治通鉴》,居然对此不加一语贬斥。莫非司马先生著书不喜欢加评论?不然。看到第四十一卷光武叮嘱耿异收复关中时要注意约束士卒,不要纵容他们烧杀抢掠的时候——也杀的差不多了——这位老先生立刻跳出来拿孔子的话来赞美一番。这老先生似乎又有些不甘沉默。再看到后面七八十卷的地方、写曹魏那帮大臣上书劝曹睿不要太铺张浪费云云,我们的司马老先生不仅选录了七篇重复累赘之言,自己还跳出来批判了一番。最后再看看他老人家对刘秀和耿弇的评语,和《后汉书》几乎没有区别,仅仅省掉了那些肉麻的赞誉。这南飞就想不通了,节检难道比滥杀人还重要?司马光同学也是饱读之士,相信不会在这么要紧的问题上犯迷糊。难道另有原因?莫非他们就不认为屠城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还是先让我们来看看史记中这段经常被引用的反驳例证:秦王乃使使者赐之剑,自裁。武安君引剑将自刭,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   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残忍的事实是存在的,但不少朋友激于义愤,说这是“白起临终前的忏悔”,未免就有些过头了。且不论这是不是“忏悔”,依据太史公这段相当翔实的记载,让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武安君死前的心态。首先白起面对自裁之剑提出了疑问:“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看来他很有些无愧于天地。不过,不排除他一贯骄傲自负的心理——他就是因此获罪的——自我感觉太好了。但已经死到眼前了,总有个原因吧——否则怎么说服自己受死呢?于是继续想。想了“良久”,终于想到自己“诈而尽坑”杀了四十五万降卒;伤了天地之和,而且用的不是正大光明的手段。如果,他本就认为屠城杀降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恐怕没必要想这么长时间吗?真是忏悔了“良久”?最后一句话道出了他的心态:是足以死。终于想通了,是造孽太大;这确实足够受死了。耐人寻味的是紧接其后还有这么一段话:“武安君之死也,以秦昭王五十年十一月。死而非其罪,秦人怜之,乡邑皆祭祀焉。”秦人固然同情白起,太史公写下这句话,又何尝不是同情呢?司马迁因同情李陵而获罪,他是充分理解李陵难处的。那么对于同样寄予了同情的武安君,太史公是不是也充分理解屠城了的现实意义呢?为什么他笔下的杀人大魔王项羽,会在《史记》很多地方被称为“宽仁”?长存千年的屠城对于进攻方来说究竟有什么积极意义?游牧民族的崛起通常认为,屠城的主要目的是威慑敌方,以达到减少攻城战的巨大损失——孙子所谓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但是,持有这一观点的人自己也承认,此举收效甚微。而且,不论是曹操的“围而后降者不赦”,还是成吉思汗的“只要稍有抵抗,军民尽戮”显然都不是从威慑和减小阻力的立足点出发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给守方害怕的时间就开始攻城了。引文作者甚至举了南北朝时期陈庆之这个利用“屠城”造声势的极端例子:(两段)早在公元529年,南梁大将陈庆之就灵活运用屠城于军事作战之中了。请看以下的史书记载:大通初,魏北海王元颢以本朝大乱,自拔来降,求立为魏主。高祖纳之,以庆之为假节、飚勇将军,送元颢还北。……魏左魏左仆射杨昱、西阿王元庆、抚军将军元显恭率御仗羽林宗子庶子众凡七万,据荥阳拒颢。兵既精强,城又险固,庆之攻未能拔。魏将元天穆大军复将至,先遣其骠骑将军尔朱吐没儿领胡骑五千,骑将鲁安领夏州步骑九千,

友情链接:演义细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