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文中说“有时需要用血腥残酷的手段征服压制对手,使对手悲观宿命地认为:除了屈服臣从之外已经别无选择。这是利用心理震慑力来打挎对手意志的一种手段。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发生在曹操为父报仇而实行的大屠杀当属此举。”我们无法知道曹操当时搞大屠杀的是为了“利用心理震慑力来打挎对手意志”,但是,无论以但是的价值观还是以现在的价值观来看问题,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何种目的,这样对无辜百姓进行大屠杀都是无德到了极点的表现。三国时代,有几个人敢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干这样人神共愤的事?文中说“曹操在夹缝中求生存,有时不得已杀一些人以利于自己的统一大业”,徐州的那些百姓对曹操构成什么威胁?文中说“战争是残酷的,局面的发展有时是失控的,士兵们的素质也好坏不一,其怨恨和愤怒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与日俱增,而当曹操终于攻下徐州时,这种愤怒的能量便充分释放出来,演变为屠杀,故此这两者应该区别对待。”,竟然把责任推到士兵身上,这明明是有组织的大屠杀啊,那些士兵只不过是曹操屠杀百姓的工具。而且,这个观点和你自己文章的前面的观点自相矛盾,前面说这是一种摧毁对方意志的战术,现在怎么又变成是由于士兵失控引起的?文中说“曹操也是为了尽孝才发兵徐州”,他是找借口抢占地盘、扩大势力吧?如果真是为了尽孝,只要抓住凶手杀掉就可以了,何必去滥杀无辜?

友情链接:演义细读网